丈夫残疾 她不堪重负离婚 丈夫因交通事故致残 8年前起诉离婚不成的妻子近日再起诉,双方经调解协议离婚
彭法 成都商报记者 蔡小莉
核心提示
她的痛苦
丈夫意外致残,沉重的家庭负担全落在她身上,不堪重负要求离婚
她的解脱
她表示,婚离了心结也解了,她将努力工作抚养子女
8年前,彭州妇女蒋某起诉丈夫梅某要求离婚,法院以感情破裂的证据不足为由驳回蒋某的起诉。
8年后,蒋某再次将丈夫告上法庭要求离婚,日前,彭州市法院丽春人民法庭的法官和当地群众一起,对他们进行了三个小时的调解,梅某意识到妻子是真的不能继续和他共同生活了,最终同意离婚。这场长达8年的离婚官司终于有了结果。
丈夫意外致残,妻子起诉离婚
1997年,家住丽春镇黄龙村的梅某与蒋某结婚,婚后生育一双子女。梅某此前是一家建筑公司的驾驶员。
1998年,梅某因交通事故造成一级伤残,容貌和肢体受损,常年卧病在床。从此,沉重的医疗负担和家庭负担全落在妻子蒋某的身上。2003年3月,不堪重负的蒋某和家人争吵一番后,留下一封信,便离家外出打工。此后,蒋某便音讯全无。
2005年7月7日,离家出走两年的妻子终于回来了。然而,喜悦的情绪并没有感染梅某多久,梅某得知:妻子回来并不是要和他团聚,而是要与他离婚。蒋某称,梅某残疾后,两人的夫妻生活无法正常进行。
同月15日,彭州市法院对这起离婚官司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且分居两年。蒋某和梅某虽然分居已满两年,但蒋某在梅某受伤之后,还与他生有一子,足以证明他们之间存在感情。
婚没离成,妻子负气出走8年
离婚诉求被驳回后,蒋某再次选择了离家出走,这一走就是近8年。期间,蒋某一直未与梅某联系,也未给付子女抚养费。梅某年过六旬的父母照顾两个孩子和卧床的梅某。
今年1月14日,蒋某回到彭州后向法院起诉与梅某离婚。彭州市法院丽春人民法庭考虑到梅某行动不便,于是到黄龙村巡回开庭审理此案。
开庭当日,法官邀请了熟悉双方情况的当地镇、村干部到场参与调解。对于之前没与子女联系的原因,蒋某称是因为在外打工收入低,并坚决要求离婚,“一个正常人和一个不正常的人的婚姻,是很痛苦的!”“我们的婚姻早已名存实亡!”
坐在轮椅上的梅某一直由父亲代其发言,只有在法官要求其最后陈述时,他用含混不清的声音问了蒋某一句:“你就一点都不记得我们往日了吗?我不离!”已经上初中的儿女坐在父亲旁边默默垂泪,坚决不愿意喊蒋某“妈妈”。
劝了三个小时,双方同意离
庭审结束后,法官征求双方的意见,双方表示愿意调解。参与旁听的群众纷纷劝说蒋某和梅某,一位邻居对蒋某说:“你就是要离婚,你都该对娃娃和你老公认个错,承担起你的责任!”有村民则劝说梅某及其父母:“她一个女人在外打工的确不容易,你们好聚好散的话,她念在往日的情谊,还会把娃娃抚养起!”
通过三个小时的耐心调解,梅某终于认识到,他和妻子已无法共同生活,双方达成离婚协议:蒋某一次性付清10年来子女的抚养费及对梅某的经济帮助费共计5万元。两个子女继续随梅某生活,蒋某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
双方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后,蒋某提出一个要求:“能不能让我再和孩子们呆几天?”梅某的母亲宽容地说:“你随时都可以来看,他们需要母爱!”在法官和乡邻的劝说下,两个孩子来到蒋某面前,母子三人泣不成声。
目前,蒋某已将筹措到的5万元交到梅某父母手中。她和子女也共度了几天美好时光。蒋某向法官表示,婚离了,心结也解了,今后将努力工作,尽力抚养子女,并为前夫梅某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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