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交警公布下半年终生禁驾名单最大年龄67岁 最小年龄22岁
本报讯(记者周夕又)昨(9)日,成都交警向社会公布全市今年下半年“终生禁驾”机动车驾驶人名单,并发布典型案例。据了解,本次向社会公布的21名“终生禁驾”人员名单中,因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被“终生禁驾”14人,因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被“终生禁驾”7人,分别占此次公布“终生禁驾”人员名单的67%和33%。
其中,年龄最大的67岁、最小的22岁;男性21人(占100%)、女性0人(占0%);30岁以下(不含30岁)共4人(占19.05%)、30至50岁(含30岁、不含50岁)共15人(占71.43%)、50岁以上(含50岁)的2人(占9.52%);30至40岁的年龄段人数最多,有11人。
记者了解到,“酒后肇事”和“肇事逃逸”这两种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自2013年以来,全市已有786人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终生禁驾”。
成都交警已通过全国联网计算机管理系统,将上述驾驶人列入管理“黑名单”,实施动态监管,一旦发现“终生禁驾”人员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系统将会自动锁定不予办理。◎典型案例
酒驾逃逸 获刑3年半
今年1月14日晚,刘某某驾驶号牌为川CWF8××的小型客车从成都东部新区石板凳镇沿简三路往草池方向行驶,22时40分许,刘某某驾车行驶至简三线21公里+800米处,撞到行人马某某,致马某某受伤。事发后刘某某驾车逃逸,当逃逸至东部新区机场一标段便道处,撞倒与其同向行进的行人邹某某、何某某,致二人受伤。刘某某继续驾车逃逸,在东部新区货运大道机场三标段外路口又与夏某某驾驶的号牌为川Z821××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致两车受损,车辆无法移动,此时,刘某某弃车逃匿。东部新区交警接到报警后,迅速展开侦破工作,连续追踪,在货运大道路边草丛中将刘某某挡获,之后将刘某某带至三岔镇人民医院进行抽血检验,经鉴定刘某某血液样品乙醇浓度为259.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调查,刘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连续发生交通事故致1人轻微伤,2人受轻伤,两车受损后驾车逃逸,高新区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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