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禁放”需要更广泛的文明自觉
□木须虫
今年5月,因为不满地铁上有人外放音、视频,成都市民奉先生特意定制了两件T恤,将《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中禁止手机外放的规定印了上去。做足心理建设后,他穿着T恤出门,印象中有人盯着他的衣服看过,也有人拍照,但他注意到:低头看手机并且外放的人,根本不会注意到T恤,更不要说上面的文字。“但是一个人做这个事情,成效有限。”奉先生感叹道。(11月8日《成都商报》)
地铁内乘客不顾周围乘客感受,大声外放音乐、视频等已经成了新的“地铁不文明行为”,因此引发的乘客之间纠纷时有发生。地铁“禁放”本质与“不在公共场所喧哗”没有区别。“不在公共场所喧哗”是基本的文明常识,这种“喧哗”即是广义上的“噪音干扰”。因为智能手机的普及,带来视频、音频等视听娱乐的便利化,公共空间“外放”也十分常见。
不只是地铁,也不只是外放,“喧闹”是稀松平常的景象,空间越密闭带来的相互干扰就越明显,相应的问题便越突出,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所被“喧闹”攻陷则是每年暑期的“季节新闻”,至于拿着手机外放声音旁若无人的现象,在人们身边随处可见,且在公共交通场景下更多,因为在通勤的过程中,玩手机会是打发时间的首选。这些都折射出部分人公共场所文明的缺失,有待进一步治理。
在地铁“外放”方面,今年4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予以了明确的禁止,相关地方地铁管理规定中也制定了类似的条款,但总体来说,都会遭遇到执法难的问题,也难以快速改变“法不责众”的困局。像秦先生这样,以个体力量来倡导“禁放”,遭遇到现实的阻力,有一种无力之感也在意料之中。
文明素质的提升更多依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教育引导,去培养和激活国民的公共意识,而不只是条令式行为禁令的常识申明。城市化的现代社会,每个人都无法游离在公共生活之外,在参与公共生活时,都应当主动考虑去约束、节制自身的行为,避免对公共环境和他人产生影响,以保证集体秩序与个体权利行使的最大化。
节制自身的行为,通俗的说法即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例如,地铁上外放声音,相邻者没人能够忍受,乐于其中者换一个角色也不会例外,既然如此,戴上耳机或者把声音放小一点,显然对各方都有益。
文明养成需要一定的周期,更需要社会群体共同的内省和不断努力,进而形成更广泛的自觉。像地铁“禁放”,地铁管理方宜立足长远,抓好文明引导,如广泛宣传提示,创建“静音车厢”。而社会则应在更广泛的文明层面加强引导,提升国民的公共意识,让“地铁禁放”之类的管理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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