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9人黑社会团伙获刑
9月30日,成都市金牛区法院对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被告人骆某等2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公开复庭审理并宣判。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骆某先后网罗被告人蒲某某、庹某某、杨某某等人形成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09年以来,该组织公然多次有组织地实施绑架、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高利转贷、虚假诉讼、妨害作证等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造成多家民营企业无法经营或因此破产,严重破坏成都市辖区内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危害性极大。法院依法判处组织者、领导者骆某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成员蒲某某、杨某某、庹某某等28人分别被判处2年至2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等附加刑。 记者周夕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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