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负面偏好”伤害救人医学生
8月14日晚,一名男子在湖南常德火车站内突发疾病倒地,不省人事,成都中医药大学的两名女医学生赶紧上前施救,直至救护车到达。遗憾的是,倒地男子经抢救无效最终离世。这段视频传到网上后,不料遭到网友的恶搞、吐槽、造谣:“次日男子家属把两名学生告上法庭,原因是两个女生没有行医资格证,这剧情怎么样。”该留言获得超过6万人次的点赞。(8月24日《华西都市报》)
见义勇为属传统美德,不仅社会褒奖这种行为,而且法律也为之撑腰。俗称“好人法”的《民法总则》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从这个角度看,该留言也体现出当事人法律知识欠缺和道德修养不高。
两名医学生可圈可点的地方有很多,她们不仅敢救,而且会救,不仅勇为,而且智为。她们为了救人,错过了本应搭乘的列车,耽误了行程,可谓舍己为人。更重要的是,由于对抢救结果不满意,她们在转身离开现场的瞬间,忍不住抽泣起来。对生命如此尊重,对患者有这样的同理心,体现出她们高尚的品质。恶评者不仅看不到这些,反而故意炮制负面爆点,暴露出其看待事物的片面视角与阴暗心态。
更要看到,单个恶评或许不足惧,恶评留言获得的大量点赞,却是一股不容忽视的网络力量。救人视频起初没有引发多大的关注,被加入恶评之后,此事反而成为社会热点,个中原因,值得深思。北京社科院研究员刘东曾撰文指出,人群中存在分享负面信息的现象,即所谓“负面偏好”。这起事件先冷后热,负面观点成为引爆点,正是“负面偏好”的生动例证。
好人好事很多,却容易遭遇好事不出门的尴尬,而眼球经济又为“负面偏好”提供了肥沃的土壤,这样一来,向好人好事当中加入“坏佐料”,就会成为提高传播效率的一种途径。“负面偏好”若得不到纠正,好人好事反被恶评缠身、对人和事进行习惯性质疑和负面“开发”等剧情,仍会不断上演。
新闻推荐
1999年,达川市高级中学离休英语教师陶一兵①先生给我送来一份上海版《新民晚报》,有个版块载有一篇约2000字的文章,说民国年...
成都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成都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