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放贷暴力催收 敛财上亿元成都中院公开审理一重大涉黑恶案件

四川法制报 2020-08-20 01:00 大字

本报讯(陈睿 记者 刘冰玉)对外高利放贷、插足工程以及实施违法犯罪等,通过非法放贷、暴力催收等违法犯罪行为大肆攫取巨额非法利益,敛财上亿元。昨(19)日,成都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程正武等20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庭审预计将持续3日。

成都市检察院指控,2002年6月,被告人程正武因犯罪被判处刑罚。2003年11月,程正武刑满释放后陆续网罗纠集卢伟、唐毅、程明宪、郑启武、蒲小龙、黄正彬、陈浩及辜建学等刑满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在成都市双流地区娱乐场所收取“保护费”完成部分非法资本积累,并逐步涉足民间借贷行业,有组织地通过放高利贷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初步形成以程正武为首的稳定犯罪组织。

随后,程正武继续拉拢家族成员及亲友程正勋、许学刚、韩中林、陈红梅、牟斌、杨建等人为其对外高利放贷、插足工程以及实施违法犯罪等提供帮助,逐步壮大组织,骨干及参加者达20余人,其“名气”在当地达到顶峰。程正武依托组织恶名和势力,通过非法放贷、暴力催收等违法犯罪行为大肆攫取巨额非法利益,敛财上亿元,并用于购买不动产、豢养组织成员支撑组织发展,形成“以黑护商”“以商养黑”模式。

自2005年起,程正武及其犯罪组织为获取非法利益、提升自身名气实力、扩大非法影响和控制,实施了多起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洗钱、虚假诉讼、妨害公务、窝藏、妨害作证等违法犯罪,欺压、残害群众,造成多名被害人重伤、轻伤等人身伤害和重大财产损失,多家公司企业财产被非法占有后致停产停业,社会影响极为恶劣。该犯罪组织在形成发展过程中,为了持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程正武及其组织还积极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以寻求庇护。

法庭调查讯问阶段,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重点进行了调查,并组织控辩双方针对事实部分充分发表了意见。由于本案涉案人数众多,案情重大、复杂,法庭质证、辩论及被告人陈述等法定环节将在后续庭审中依次进行,庭审预计将持续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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