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卖野生动物遭起
本报讯(记者 聂姚)近日,成都市金牛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贩售野生动物制品案件。
2018年9月,张某向药材商铺店主杨某求购猴骨、穿山甲片等动物制品,杨某从药材商铺店主苏某、叶某处购得后转卖给张某。杨某、张某被挡获后,苏某、叶某主动投案自首。经审理,4人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制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并危害生态系统平衡,造成国家资源损失,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法庭当庭判处被告人杨某、张某、苏某、叶某一年六个月到十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 8000 元到3000元的罚金,责令4人公开赔礼道歉,并共同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共计224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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