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新规 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停留不得超2小时
成都商报讯 近日,文旅部对《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娱乐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进行了修订调整。其中明确表示,消费者在娱乐场所、网吧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每个包间接纳消费者人数也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等。
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日前印发《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二版)。指南强调,在充分做好防疫措施的情况下,在低风险地区,经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可以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但暂缓举办中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暂缓新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暂时取消演出前后的现场互动环节。中高风险地区,暂缓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指南强调应加强外籍等演职人员信息核验。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在审批含有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演职人员(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时,应当核验相关演职人员最近一次在境内演出批准文件、出入境记录等信息,并作出书面承诺。
指南指出,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应当采取预约消费、错峰入场、间隔就坐等措施,对消费者进行限流限量。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每个包间也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建议在包间门口明示限额人数)。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新闻推荐
成都职工就业服务行动首场线下招聘会举行四五十岁求职者机会也多本报讯(记者郝勇)6月20日,成都市总工会举办的首场“稳...
成都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成都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