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柔相济,稳经营增活力
子午
据《广西日报》报道,近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各设区市城管执法部门,结合实际学习借鉴成都市“五允许一坚持”措施,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坚持柔性执法,以此激发商家经营和百姓消费活力。
今年3月,成都市出台“五允许一坚持”措施,即允许设置临时占道摊点摊区、允许临街店铺临时越门经营、允许大型商场占道促销、允许流动商贩贩卖经营、允许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扩大停放区域,坚持柔性执法和审慎包容监管。一组充满市井民生气息的管理措施,为这座城市的地摊经济带来种种新的发展可能,催生经营市场活力,赢得一片点赞。
柔性执法和刚性执法,应该是一个共生的执法理念。何谓柔?怎么刚?俱在各地城管执法部门的具体理解与操作上。
在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背景之下,城管执法的尺度、分寸与范围、广度,是有明确指向的,那就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稳住经济基本盘,织密扎牢基本民生安全网。
改革开放进行到今天,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外部条件与环境,已与以往有了明显的不同。当初,个体商贩们通过肩背手提,推动东西南北货物不断流通,配置市场资源,激发市场活力,在立下汗马功劳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而在今天,随着城市的发展,管理的进步,我们在鼓励地摊经济的同时,已有更多的能力来统筹考虑来之不易的城市治理成果,在加快恢复经济秩序与激发市场活力当中,做到两方面兼顾双赢。
也因此,我们看到,自治区住建厅对各级城管执法部门提出了新的要求,明确摆摊占道经营行为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规则遵守与统筹调度,重在以执法做好对经营主体的服务,以执法解决企业恢复生产面临的问题困难,引导市场主体在法制轨道内释放发展动能,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发展。
有刚才有柔,有严才有松,有规矩才成方圆。
所以我们看到,6月2日,南宁市“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摊贩等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有关单位改进工作方法,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而6月15日,南宁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今年创建文明城市整改提升工作措施,其中就有对背街小巷、农贸市场等四类场所的整治要求,以及对“五乱”的集中攻坚。执法之刚,不是不要柔;而柔性执法,也并不妨碍刚。
由此可见,市场经济体制之下,既可以有大企业的宏大叙事,也可以有小地摊的小打小闹;既应有颇具规模的名品名店,也应有街头巷尾的人间烟火。不管是经济主体中的哪一部分,其本身的存在与发展都是市场经济发展趋势的一种选择,但经济主体的经营行为,则必须在法制轨道内进行,依法经营,守法创业。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需刚柔相济,厘清市场主体行为越界与不越界的区别。“刚”,就要依法判定经济主体的经营行为是否合乎行政法规与法律制度的规定,对守法经营行为要保护,对违法经营行为要严惩;“柔”,则要对市场经营主体依法做好监督服务,为其解决困难与问题,比如摆摊摆的地方不对,就划出对的地方让其摆,而非“打砸扔”了事。
刚柔相济,方才是稳经营、增活力的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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