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了“女友”赖在房子里不肯走了 儿子要求返还房屋获支持

德阳晚报 2020-04-01 16:47 大字

父亲因病去世,其“女友”陈某赖住房屋不走。协商不了,绵竹的郭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陈某返还房屋。经过审理,日前,郭某的诉求获得法院支持。

“我的房子被父亲‘女友’陈某占着一直不还给我,我要求她立即搬离我的房子。”郭某激动地向法庭立案人员说。今年1月,绵竹法院剑南法庭受理这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

郭某提起的房屋系其爷爷所有,交由郭某父亲使用。郭某父亲生前与陈某一直生活在该房屋里,郭某父亲去年6月13日因病去世后,陈某一直占有该房屋。去年10月29日,郭某通过继承取得该房屋所有权,郭某要求陈某搬离该房屋遭到拒绝。

立案后,书记员及时通知陈某应诉。陈某称:“我确实与郭某父亲一同生活居住在房屋内,郭某父亲生病一直由我照料,现在他去世了,不能将我赶出房屋,待我百年后就将房屋归还郭某。”

了解情况后,法庭本以为可以对双方做调解工作,解决纠纷,没曾想郭某父亲与陈某没有办理结婚。

承办法官陈启华介绍,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了解到,郭某母亲现在成都务工,直到郭某父亲去世也未曾与其办理离婚。那么,陈某与郭某父亲共同生活的性质就从正常的男女朋友关系变为同居关系。

庭审中,陈某称:“若郭某不愿待我百年后归还房屋,那么郭某需支付我照料其父亲7年的保姆费用,”陈某还称,“我知道郭某父亲有老婆,但他说会离婚的。”原来,郭某的父亲母亲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后,郭某母亲便离家外出打工。此后不久,郭某父亲便与陈某一同生活。

经审理认为,陈某无权占有郭某依法享有所有权的房屋,侵害了郭某合法权益,应将房屋归还郭某;陈某辩称因其曾与郭某父亲共同生活而要求郭某支付保姆费才归还房屋,或要求终身使用该房屋,于法无据。

日前,绵竹法院剑南法庭作出判决:陈某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将房屋归还郭某。

本报记者张伟

新闻推荐

我们平安回家 市属公立医院最后一批援助湖北医疗队员昨日返蓉

市属公立医院撤回的最后一批队员回蓉范玮:“虽然辛苦,但也收获满满,比如第一次在朋友圈收到来自父亲的点赞。”彭雪:“在武汉...

成都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成都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