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轨道交通9号线一期工程人防防护设备第三方检测标(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成都轨道交通9号线一期工程人防防护设备第三方检测标(第二次)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基础[2016]688号文批准建设,后续四川省发改委以川发改基础[2018]301号批准项目法人变更,项目业主为成都中铁惠川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按政府有关规定筹集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发包人100%,招标人为成都中铁惠川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经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基础[2016]688号、川发改基础[2018]30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1.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成都市。2.2 规模:成都轨道交通9号线一期工程共13座车站,地下站13座,设防车站13座,设防风井3座,共有人防防护设备300樘。
2.3计划工期:成都轨道交通9号线一期工程2020年2月30日至2021年3月30日 (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前完成全线各站点的人防防护设备第三方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且配合发包人与人防验收主管部门沟通,完成成都轨道交通9号线一期工程的人防验收。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成都轨道交通9号线一期工程全线车站人防防护设备检测。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人防防护设备外形尺寸与配合尺寸检验;(2)人防防护设备使用性能检验;(3)人防防护设备材质和外观检验;(4)钢结构门、钢筋混凝土门、防护设备预埋件安装质量检测;(5)人防防护设备检测相关文件组卷、资料移交工作。
2.5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2.6符合条件的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具体确定中标人的原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之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资格认定证书”,并经四川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批准,可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
3.2业绩要求: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招标申请截止日内),承担过2个及以上且单个合同金额大于10万元的人防防护设备安装质量检测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质量检测能力。
3.3项目负责人要求:(1)具有人民防空工程二级及以上防护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职工。(2)具有人防防护设备检测的项目管理经验,提供具有累计不少于20万平方米人防防护设备检测项目负责人业绩。
3.4信誉要求:(1)没有处在四川省招标申请禁入期内。(2)没有处在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期内。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18日00时00分至2020年1月2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其他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他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下载)。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选时间,下同)为2020年2月18日9:00,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四川日报》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成都中铁惠川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宁波路东段377号10楼
邮编:610000联系人:技术:谭工 电话:028-82366130商务:查工 电话:028-82366277传真:028-82366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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