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组团”横穿马路 交警提醒:文明出行

成都商报 2019-11-20 00:53 大字

当大多时候是市民从人行横道通行时,一名老年人推着婴儿车,在公交车站台左右张望,见车辆距离远,迅速推着婴儿车通过机动车道,横穿马路,而50米外则设置有人行横道。这不文明的行为发生在11月19日下午成都金河宾馆路口,成都市交警四分局民警在现场对行人不文明出行的行为进行了整治和教育,并提醒广大市民,文明出行不仅是机动车驾驶员的义务,也是行人、非机动车等每一名交通参与者的义务。

危险 推婴儿车穿马路

下午4点,成都蜀都大道金河宾馆路口,车流量很大,在附近公交站台上聚集了不少上下车的市民。突然,见车流量减少,几位市民左右张望后,快步冲入机动车道,站到马路中间的隔离栏,等待另一侧机动车在路口减速停车后,又继续横穿而过。

红星新闻记者在现场注意到,在横穿马路的市民中还有一位行人推着婴儿车,里面坐着小孩,这样的行为十分危险,而在50米外的地方则设有一处人行横道,大多数市民均遵守交通法规,从人行横道上安全通行。

隔了已一会儿,又有两名年轻小伙从公交站台横穿到了马路对面。4点半左右,一名黑衣中年女子又横穿过马路被执勤民警拦下,进行了处罚和教育。“我赶时间去坐公交,为了图方便才横穿。”黑衣女子说,自己着急办事,横穿过来就是公交车站,要方便一点,忽视了交通安全。在被民警教育后,该女子表示以后一定注意,绝不再犯。

危险 下公交后绕车头走

据成都市交警四分局五大队民警尹彦奎介绍,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违者罚款20元。在1小时整治中,共处罚了3起横穿马路的不文明行为。

同时,民警在日常执勤过程中,发现有一些行人为了图方便,从公交车上下来后,直接从公交车车头进入机动车道,因为公交车体积较大,车头会成为正常行驶的车辆视线盲区,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横穿十分危险。

为此,民警提醒广大市民,文明出行不仅是机动车驾驶员的义务,也是行人、非机动车等每一名交通参与者的义务,行人在过马路时应当通过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在有信号灯路口,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希望广大市民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红星新闻记者 张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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