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微信群吐槽“假化肥”被行政拘留8日
10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一村民被行拘的消息引发关注。
网传网页截图显示,杭锦旗吉日嘎朗图镇村民梁某某没有购买使用某化肥公司的化肥,并且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该化肥公司的化肥有质量问题的前提下,在一个50人的微信群内发表该公司化肥含量不够等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梁某某现已被杭锦旗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8日。
经检索,10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主办的内蒙古长安网曾发布《鄂尔多斯一男子在微信群内发布不当言论被行拘》一文,与网传截图内容相同。
记者从杭锦旗公安局吉日嘎朗图派出所证实,确有此案,目前梁某某行政拘留期满,已被释放。
为什么梁某某仅因在50人的微信群内发表某公司化肥含量不够言论即被行拘8日?
记者注意到,警方认定梁某某行为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而非该法第二十六条中针对“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明确,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记者从吉日嘎朗图派出所方面获得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梁某某在微信群发表某化肥相关含量不够是假化肥的言论,造成20余名村民聚集,并用拉横幅、四轮车堵大门等形式进行维权,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拘8日。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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