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十条措施确保生猪年出栏四百万头以上
记者9月18日从成都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成都市于近日出台《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十条措施》,提出加强现代良繁体系建设、提升生物安全水平、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等,促进生猪产业发展,确保全市地产生猪年出栏400万头以上。
措施提出,成都市下辖9个市、县承担地产生猪最低保有量任务,确保全市地产生猪年出栏400万头以上。成都市财政对承担地产生猪最低保有量任务的区(市)县按照每年每头1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支持建设、改造提升一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探索跨市州建立生猪“菜篮子”基地机制,鼓励支持企业在成都市外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力争用2到3年时间,使成都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达到80%以上。
措施鼓励龙头企业通过新建、兼并、收购、重组等方式,整合养殖、屠宰加工、物流营销等资源,进一步完善冷链配送体系,推动生猪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加快实现“规模养殖、标准生产、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冷鲜上市、品牌经营”生猪产业新格局。
措施指出,对通过国家、省级畜禽核心育种场认定的育种企业,由成都市级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种猪企业经批准从国外引进纯外血原种猪和从国内引进祖代(纯种)种猪的,由成都市级财政分别给予每头4000元和每头1000元一次性补贴。同时,加大地方品种保护力度,对成华猪、雅南猪等地方品种资源场,每年给予30万元保种补贴。
同时,全面提升生物安全水平,加强动物防疫工作。强化生物安全隔离带建设,加强核心育种场、地方品种保种场(备份场)、种猪场及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周边生物安全隔离带建设,对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生猪小散养殖场(户)进行规范管理。做好基础免疫、监测预警、调运监管、规范生猪产品经营与储运、严禁泔水喂猪等防控工作。
在市场保供方面,加强区域合作,积极与生猪产区开展产销合作,支持生猪屠宰和食品加工企业调运生猪及其产品入蓉。落实市级猪肉储备制度,指导屠宰、冷链储运企业维持常态化冷冻猪肉库存,适时启动猪肉收储和投放,稳定猪肉市场供应。对全市低收入群体按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缓解物价过快上涨对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的影响。
(原题为《成都出台十条措施保障生猪生产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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