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联合发文 共同规范教育APP 学习类APP专项整治 已下架200余款应用
9月5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联合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新闻出版署、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等部门印发《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记者从发布会现场了解到,中宣部等7部门组织开展学习类App专项整治行动,已经查处了“互动作业”“同学帮”等10余个违法违规平台,下架了200余款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应用。
2019年底
完成教育APP备案工作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司长雷朝滋表示,近几年,教育APP快速发展、广泛应用,对“互联网+教育”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一些地方和学校出现了应用泛滥、平台垄断等现象。一些教育APP存在有害信息传播、广告丛生等问题,给广大师生带来了困扰,增加了学生和家长的负担。
为此,意见要求建立备案制度,加强内容建设,规范数据管理,保障网络安全。教育APP提供者应当建立覆盖个人信息收集、储存、传输、使用等环节的数据保障机制。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身份信息认证。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未成年人信息应当取得监护人同意、授权。
意见要求,2019年底完成教育APP备案工作。
教育APP不得向
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意见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制定教育APP的选用制度。选用应当充分尊重教职工、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并严格选用标准、控制数量,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负担。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APP,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植入商业广告和游戏。推荐使用的教育APP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不得与教学管理行为绑定,不得与学分、成绩和评优挂钩。
教育部将启动
专项行动治理乱象
雷朝滋还表示,教育部将启动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四个方面的管理:一是加强教育APP开发的统筹管理。学校行政部门或教师开发教育APP并要求学生使用的,需经学校批准立项,不得擅自开发。二是加强教育APP选用的统筹管理。选用教育APP要充分征求师生、家长意见,并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同意。三是加强教育APP整合共享的统筹管理。严格控制本单位教育APP的数量,同一业务、不同层次不得开发多个APP。四是加强教育APP数据的统筹管理。采集个人信息应遵循最小化原则,大范围采集个人信息应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同意,第三方APP采集个人信息应与学校签订数据安全协议。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吴阳 赵倩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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