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元夹克被洗坏了 索赔4万元

四川法制报 2019-08-07 05:48 大字

被“洗坏”的衣服法院:证据不足以证明衣服受损的事实,驳回诉讼请求

本报讯(李衡 汤丹 记者刘冰玉文/图)客户将奢侈品牌外套送至洗护店洗护,取衣时认为衣服皮牌受损,向洗护店索赔。昨(6)日,成都高新区法院审结原告程某诉被告成都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据悉,程某将其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和美国潮牌Supreme特别合作系列的联名款牛仔夹克上衣送至成都某公司的门店进行洗护。程某称,这件夹克,是在2017秋冬男装系列中,路易威登与Supreme首度特别合作,该夹克上衣所代表的不再是作为物品的使用价值,更多的是具有高度收藏价值的艺术品,外观价值远大于其使用价值。而她在取衣时认为其衣服皮牌受损,故与被告发生纠纷。标识被损坏,夹克市场价值也会受损,严重影响了该夹克上衣的收藏价值。当初,程某支付了5.4万元购得该夹克上衣,该夹克上衣在最初上市价格为1.2万元,但因发行量少,只能通过收藏者手中才能购得,且市值不低于5.4万元。

程某认为,成都某公司提供的格式条款未尽到提示义务,洗护行为存在严重过错,因其洗护不当给自己造成重大损失,且该损失不低于4.2万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诉至法院。

经高新区法院审理,认为对于程某要求被告成都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之诉请,因其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案涉衣服受损的事实,遂作出以上判决。

在此案中,高新区法院对于洗护行业经营者是否承担提示和告知义务作出裁判,涉及洗护行业中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和洗护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法官提醒

洗护行业作为新兴行业迅速发展,应当在质量标准和服务方式方面作出进一步的规范,以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事洗染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应当履行合理的提示和告知义务,通过店堂告示、接件询问以及接件单上加重提示等多种方式,告知消费者可以选择一般清洗或者保值清洗,特别是针对价格较高的衣服,提醒消费者选择保值清洗。消费者在送洗衣物系名牌衣物或文物古藏衣物饰品时,也应当主动提出衣物的珍贵性,要求选择保值清洗方式并支付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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