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劝架的“和事佬”到专业化的人民调解员
成都实现区域性调解组织全覆盖
成都市打造了一支业务能力强、群众威信高、专兼职结合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时光倒回到1993年,从部队转业到地方任“调委会”主任的王兴华遭遇了人民调解工作的“一无所有”,那个时候调解叫“劝架”,全市还没有专职调解员,场地公章啥都没有。老百姓遇到矛盾纠纷,居委会出面安抚,街道办出面“劝架”。
时光飞速流逝,几十年间,成都市人民调解工作得到了飞速发展,现在,全市376个街镇和4315个村居均已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了区域性调解组织全覆盖。全市已建立企事业单位调委会83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246个,以调解员个人命名的个性化调解室76个,群众解决矛盾纠纷有了更多更专业的选择。全市全面实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
往昔
调解叫“劝架”
调委会“一无所有”
1993年,王兴华转业到地方,任武侯区玉林街道办事处副书记。那时的玉林街道一小半还处在农田中,一条玉林北路、一条倪家桥街是断头路,辖区大的单位有无线电一厂,化八院,几个研究所,一个体育馆,整个芳草辖区也属于玉林街道。
作为分管“调解”工作的副书记,王兴华最头疼的是“一无所有”,什么工作都无法正常开展。“那个时候连居委会都没有办公地点,公章揣在裤兜里,设置在街办里面的调委会就更谈不上有什么家当了。当时,‘人民调解六有’成为了奋斗目标和要求,有公章,有牌子,有队伍,有办公场地,有办公设备,有档案资料。由于组织不全,那个时候没有专职调解员,调解员一般都是居委会工作人员、村干部等兼任。”
即便是这样艰苦的条件,调解工作依然在开展。王兴华回忆,那些年调解在人民群众中有一个响亮的称号,叫“劝架”,调解员也被称为“和事佬”。原因是那个时候群众普遍法律意识不强,遇到矛盾冲突容易吵架。
他表示,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矛盾纠纷的根源并不复杂,问题也很单一,群众法律意识不强,很多矛盾纠纷能凭借熟人熟事、有威望、明事理等调解下来。同时,那个时候没有行业调解、大调解一说,只有街办设有调委会,只有街办、居委会(村委会)才能调解,别无他选。但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新的形势下,矛盾纠纷越来越复杂,群众懂得的法律知识越来越多,接受新事物也越来越多,居委会工作人员没有专业的法律知识,没有专门的时间来调解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需要有新的突破。
2005年,王兴华调到武侯区司法局担任副局长一职,仍然分管“人民调解”工作。那个时候,人民调解“六个有”全面解决,但明显感觉调解员专业度不够,司法局开始组织培训。随着2011年《人民调解法》的施行,人民调解工作提档升级,更加讲求规范化建设。“我们开始抓培训、压担子、全覆盖,目的就是为了方便群众化解纠纷。”
现在
哪里有人群
哪里就有调解组织
“警官,他们不赔钱,你们给我做主。”不久前,叶某的家人来到成华区保和派出所,缠着民警要求主持公道。正在派出所值班的杨律师立刻将叶某家人领进派出所的调解室,安慰家属情绪,分析案件事实,翻看法律法条。同时,派出所民警及时通知其他两方涉事人员前来配合调解。夜幕降临,经过4个多小时的专业调解,杨律师终于做通了三方的工作,最终达成了赔偿方案。原本一起激愤的民事纠纷消弭在萌芽状态。
去年以来,成华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通过公开招投标引进了7家律师事务所,入驻全区14个公安派出所,以专业的调解团队和专业的法律资源,依法、高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在全省首个实现律师“专业团队”入驻派出所调解全覆盖的单位,探索出一条具有成华特色的“公调对接”新路子。而早在两年多前,成华区司法局就已经积极致力于探索、拓展人民调解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新方向、新路径,在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建设和多调对接等多个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效果。
近年来,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发展,按照“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的要求,一方面,健全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巩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断完善市、县、乡、村四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目前,全市376街镇和4315个村居均已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市县两级也建立了人民调解指导中心直属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了区域性调解组织全覆盖。另一方面,针对新时期矛盾纠纷的多样化、复杂化,以及社会主体对纠纷解决方式需求的多样性,积极建立、健全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发展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全市已建立企事业单位调委会83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246个,以调解员个人命名的个性化调解室76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得以进一步完善,基本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不缺位、人民调解职能不缺失”的目标。
目前,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成都市通过选举与聘任相结合的方法,把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群众性、民主性、专业性有机结合起来,打造一支业务能力强、群众威信高、专兼职结合的人民调解员队伍,着力提升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和水平。依托村(社区)干部、志愿者和“五老”等资源,积极吸纳离退休的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法学工作者以及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毕业生等充实到人民调解员队伍当中,建立2.7万余人的义务调解员队伍,确保村(社区)矛盾随时有人监测、随地有人排查、随事有人化解,破解了“无人做事”的难题。在市、区两级分类成立医疗卫生、物业管理等9个人民调解专家库,广泛吸收律师、医生、保险理赔师、物业管理师等专业人士担任专家库成员,直接参与重大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改变了过去调解员对专业不熟,责任划分不清的窘况,使调解工作从单纯的“协调撮合”向“合理定责”基础上的和解转变。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分级建立一支政治过硬、作风良好、业务精湛、专业性强、阅历丰富、群众信赖、公道正派,有别于普通调解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实现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社会化和正规化。目前,全市有专职、半专职人民调解员2000余名。
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主动协商公安部门建立衔接协作机制,指导派驻公安人民调解室,直接受理经公安干警甄别且当事人同意由人民调解解决的矛盾纠纷或一般性治安案件,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群体性事件。
据统计,2014年以来,全市共调解矛盾纠纷235058件,化解成功232496件,成功率达98.9%,涉及人数534312人,排查各类纠纷138450次,预防纠纷33346件,基本做到了“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乡镇”。
近年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主动参与重大矛盾纠纷化解,积极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人民调解员利用情况熟悉、群众信赖的优势,深入双方当事人中间,灵活采取“面对面”“背靠背”“拉家常”“软磨硬泡”等多种方式进行法律宣传、情绪劝导、说服教育,在调解涉及人数较多的重大矛盾纠纷时常常能取得很好效果。2014年以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成功化解复杂疑难纠纷1.3万件。人民调解以其优质、便捷、免费的服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本报记者 晨迪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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