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禁烟 不妨让公职人员 率先垂范
叶金福
5月24日起,《成都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如果该《条例》正式实施,市民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最高可罚款200元;单位经营者和管理者违反相关规定,最高将面临2万元罚款。(5月26日《澎湃新闻》)
据报道,目前我国慢性病流行形势严峻,吸烟是导致诸多慢病的共同危险因素,我国成人吸烟率现高达27%,7.4亿人每天饱受二手烟危害。每年有100万人死于烟草危害相关疾病,约10万人死于长期二手烟暴露。吸烟的危害到底有多大,已是不言而喻了。
此次,《成都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订草案)》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彰显了控烟履约和保护人民健康的责任担当。但笔者以为,要全面落实公共场所“禁烟",不妨让公职人员“率先垂范"。
其实,公共场所“禁烟",早些年就已经提出来了。但缘何“禁烟令"几乎成了一纸空文呢?笔者以为,这与公职人员没有带头“率先垂范"有着密切的关联。不是吗?在大大小小的会场里,哪次不是烟雾缭绕,烟熏人晕?走进机关单位和部门,见面先递烟俨然成了中国特色的“礼节"。公职人员是一面镜子,带头禁烟理应义不容辞。
笔者以为,公职人员“带头禁烟"至少有两大好处:其一,能给全社会树立一个“榜样"的作用。公共场所禁烟是一项全民运动,这需要政府、社会和公民齐心协力,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公职人员,尤其是党员干部,既是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者和落实者,更是一个地方、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的“领头羊"。公职人员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不但很有说服力,而且意义重大。其二,有利于公共环境的净化。吸烟有害健康,尤其是像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如果整天烟雾缭绕,烟熏人晕,不但环境污浊,不利于健康,而且也有损公众形象。
当然,公职人员能否带头把“禁烟令"落到实处,一方面要靠公职人员的自觉和表率作用,另一方面还需要相关的惩罚机制跟进,并接受群众的监督。如此,公共场所“禁烟"才能在普通百姓中得到有效的落实。
新闻推荐
一款由北京邮电大学等合作研发、外形类似手持放大镜的产品,吸引了不少参观者。将其对准卡片上的文物图像,3D影像立刻在镜面...
成都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成都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