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保险“国标”4 月实施收纳 817 项保险术语
本报讯(记者 吉雪娇)在购买保险产品时,由于销售误导导致的投诉屡见不鲜,“信息不对称”往往是重要原因之一。记者获悉,相关问题未来或有所改善。4月10日,银保监会正式披露中国保险业首个国家标准《保险术语(GB/T 36687-2018)》。据悉,该标准共收纳817项保险专业术语,既包含面向业内人士的专业术语,也包含面向消费者的一般术语,是保险行业内部沟通和外部交流的规范性、通用性语言,也是保险业各类标准的基础标准。该标准已于4月1日正式实施。
相比此前行业标准,《保险术语》国家标准兼具权威性、专业性及普及性。其中,不仅将在保险法律法规中已经明确定义、保险监管机构在监管规定中已经明确定义以及在保险行业内广泛应用的保险术语和概念均纳入标准,如保险人、保险经纪人、责任保险等术语。与此同时,由于国家标准的受众还包括广大保险消费者和非专业人士,此次标准的术语定义在保证权威性的前提下,增加了内容注解。如“2.34 保险价值”,在术语定义之后增加注解“注:保险价值是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计算保险赔偿金的标准或依据”,以方便理解。
此外,《保险术语》国家标准还引入了保险新业态、保险创新产品相关的术语,如根据投资连结保险的升级换代而引入的个人账户价值转换术语,以及由新型保险类型产生而引入的虚拟财产保险、互联网保险术语等。
“此前缺乏保险专业知识,也没有可以参考的标准,对于保险合同条款往往是一知半解。现在通过《保险术语》国家标准,可以很好的了解相关条款的含义。”成都市民刘女士表示。
如给付方面的“代位求偿权”,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享有的,由被保险人转移而来的,向对被保险人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同时在保险中介方面,对于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公估估价服务、保险经纪合同等术语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
在有关人士看来,《保险术语》国家标准作为保险业的标准用语“词典”,有利于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保险产品、保险条款和保险机构提供的各项服务,减少分歧,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银保监会指出,为推动《保险术语》国家标准应用,下一步,保标委将推动各大保险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在公司业务经营、跨行业沟通交流、保险产品销售和服务的同时,加大《保险术语》国家标准宣传力度,提升社会认知度,使其成公众对保险知识教育普及的重要内容,保护消费者权益。
新闻推荐
□姚天赋我本成都人,命运之舟却载我在德阳地区工作生活多年。我是省散文学会会员,著文以随笔、杂感为主,发表在《德阳晚报》...
成都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成都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