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

成都日报 2019-02-25 02:13 大字

案情:金牛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上级交办食品举报线索突查发现,成都聚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有“某婴宝”系列产品:泻儿舒无乳糖营养配方粉、腹安宝无乳糖营养配方粉、敏康特深度水解乳清蛋白配方粉、敏安宝适度水解乳清蛋白配方粉和氨儿康氨基酸营养配方粉。经调查核实,上述产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类别为“饮料(蛋白固体饮料)”,属于普通食品,并非专供婴幼儿以及其他特殊人群的特殊食品,也不属于保健食品。以上五种“某婴宝”系列产品经检验不符合《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的规定。

同时,产品名称包装中含有“婴”“宝”“儿”等字样,更易让消费者产生该产品适用于婴幼儿的错觉。商家在商品包装中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对产品的功能、功效、适用人群进行描述和强调,利用了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的模糊边界对自身产品进行功能、功效上的宣称,进而对消费者产生误导。

法律依据及处罚:本案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罚没金200000元。

新闻推荐

锦城绿道自行车高速路下月开放湖边林中 快乐骑行24公里

市民在锦城湖公园绿道内骑行记者从成都天府绿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获悉,目前位于锦城绿道一期、全长24公里的自行车高速路已...

成都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成都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