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住房登记公告
经济适用住房“光华尚居”项目共计房源504套,于2018年12月1日起面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开展申购意向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登记对象为2017年7月5日后(含7月5日)取得《成都市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以下简称《资格认定通知单》的申请家庭。
二、登记时间
登记时间从2018年12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15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须知
1、《资格认定通知单》取得时间在2017年7月5日(含7月5日)--2017年12月1日(含12月1日)内已过期的申购家庭,在意向登记时须签订《承诺书》,并按相关要求到相应街办(社区)提交资料,住房保障部门对其保障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核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取消其购房资格。
2、2017年12月2日(含12月2日)后取得《资格认定通知单》的,在签订购房合同前,住房保障部门对其保障资格进行复核,经复核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取消其购房资格。
3、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对象依据取得保障资格年度先后顺序摇号,同一年度保障对象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对象可优先摇号:①、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含直接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等优抚对象;②、受到市级及市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③、申请家庭成员均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④、计生部门认定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⑤、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⑥、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成年孤儿;⑦、符合相关规定的军队复员干部;⑧、符合规定的其他优先对象。
4、优先摇号的申请家庭登记时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携带相应证明材料(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烈属证明、劳模证、残疾人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证明等)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壹份。
四、温馨提示:
1、登记的先后顺序不作为选房顺序,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为选房顺序号。
2、按照上述分段登记时间进行登记,未按规定时间前来登记的申请家庭原则上不予办理。
3、登记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六路“光华尚居接待中心”,咨询电话:028-85140085。
4、摇号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界面(http://www.cdfgj.gov.cn),华西都市报同步发布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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