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将失智导致重度失能人员纳入长期照护保险 最高每月可享1796元等值服务

四川日报 2018-11-02 06:07 大字

本报讯(记者吴亚飞)根据成都市出台的《关于将失智导致的重度失能人员纳入长期照护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11月1日起,成都将失智导致重度失能人员纳入长期照护保险保障范围。

长期照护保险是为长期失能人员享有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日常护理等服务提供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作为国家首批确定的15个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之一,成都将其定位为五大险种之外的“第六险”,自2017年7月1日启动制度试点以来,已逐步建立起符合市情的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体系。截至2018年9月,全市共受理失能评估申请2.6万余人,享受待遇1.79万余人。

“此前享受长期照护保险待遇的1.79万余人主要为躯体重度失能人群,此次将失智导致重度失能人员纳入,扩大了保障范围。”成都市医保局副局长韩高介绍,相较于躯体失能人群,失智导致失能群体的评定工作难度更大。

目前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者通过失能评定后,按照认定等级享受长期照护保险的待遇:重度失能三级人员,机构照护和居家照护每月定额标准额度分别为1676元和1796元;重度失能二级人员,机构照护、居家照护每月定额标准额度分别为1341元和1437元;重度失能一级人员,机构照护、居家照护每月定额标准额度分别为1005元和1077元。

“这也就意味着,需要对失智导致失能群体的认知功能、日常生活能力进行综合考量。”成都市长期照护保险失能(失智)等级评定标准和服务项目研究课题组专家、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老年科主任李洪毅解释,目前从护理角度出发对失智导致重度失能人员进行评估的标准在全省乃至全国还是空白。

从2017年9月起,成都市人社局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就针对将失智导致重度失能人员纳入保障范围的关键要素,开展了课题研究和多方论证,由32名专家和顾问组成了课题小组,从认知功能、日常生活能力、精神行为症状三个维度出发,结合失智症临床表现,综合考虑常见照护需求与照护难度,制定了《成都市长期照护保险失能评估技术规范(失智)》,作为失智导致重度失能的评估标准和鉴定工具。

“该《规范》的出台,在全国都具备创新性。”李洪毅介绍。目前,针对130余名评估人员、为期5天的集中培训会正在开展。

此外,在服务供给方面,长期照护保险的服务类型分为机构照护、居家照护两类,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韩高介绍,综合考虑我国国情,成都市制订了居家照护所享受待遇高于机构照护所享受待遇5%的鼓励政策,鼓励居家照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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