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集团36%股权换了买家:拟转让给深圳国资委全资子公司

澎湃新闻 2018-10-25 21:29 大字

紫光集团引入新国资股东的计划发生变化。

10月25日晚,紫光系三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控股”)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及紫光集团共同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拟向深投控转让紫光集团36%股权,并拟约定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由清华控股和深投控一致行动或作出类似安排,达到将紫光集团纳入深投控合并报表范围的条件,以实现深投控对紫光集团的实际控制。

据上述公告,目前清华控股拟对转让紫光集团部分股权方案进行重大调整,当天,清华控股与苏州高铁新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高新”)和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联合”)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并共同签署了《共同控制协议之终止协议》。同日,清华控股与深投控及紫光集团共同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拟向深投控转让紫光集团36%股权。

公告续称,基于这一安排,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后,紫光集团的国有控股的性质未发生变化。

就10月25日公告的拟向深投控转让紫光集团36%股权,清华控股未解释为何更换股权转让对象。

上述三家上市公司分别为,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紫光国微,002049)、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紫光股份,000938)、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紫光学大,000526)。这三家公司的股票将自10月26日起复牌。

据清华控股网站介绍,其是清华大学在整合清华产业的基础上,经国务院批准,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9月成立,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清华控股位居2018年中国企业500强第137位,研发强度位居2018年中国企业500强第3位。

深投控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子公司。

据紫光集团网站介绍,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是清华大学旗下的高科技企业。在国家战略引导下,紫光集团以“自主创新加国际合作”为“双轮驱动”,形成了以集成电路为主导,从“芯”到“云”的高科技产业生态链,在全球信息产业中强势崛起。目前,紫光集团是全球第三大手机芯片企业(注:排在紫光前面的是高通和联发科);在企业级IT服务细分领域排名中国第一、世界第二;与英特尔、惠普、西部数据等全球IT巨头形成战略合作。2016年始,紫光相继在武汉、南京、成都开工建设总投资额近1000亿美元的存储芯片与存储器制造工厂,开启了紫光在芯片制造产业十年1000亿美元的宏大布局。

之前的10月19日,上述三家上市公司公告称,因清华控股正在筹划对尚在进行中的紫光集团部分股权转让方案做出重大调整,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10月19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

更早前的2018年9月4日,上述三家上市公司公告称,清华控股分别与苏州高新、海南联合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分别转让清华控股所持有的紫光集团30%、6%股权,清华控股自身只保留15%的紫光集团股份。同时,清华控股与苏州高新、海南联合三方签署《共同控制协议》,对紫光集团实施共同控制。当时,三家上市公司均称,上述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在这次权益变更之前,清华控股通过紫光集团控制旗下上市公司。紫光集团及其子公司持有紫光股份58.89%股权,持有紫光学大23.76%股份,持有紫光国微36.77%股份。

紫光集团之前只有两个股东,一个是清华控股持股51%,另一个是紫光集团董事长赵伟国个人控制的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若未来三家国资不再共同控制紫光集团,那健坤投资集团将是紫光集团的第一大股东兼实际控制人。

根据清华控股与深投控的合作协议,就本次紫光集团部分股权转让事项,清华控股、深投控和紫光集团约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1)清华控股向深投控转让其持有的紫光集团36%股权,深投控以现金支付对价。本次股权转让后,清华控股持有紫光集团15%股权,深投控持有紫光集团36%股权。

(2)清华控股和深投控应在签署36%股权转让协议的当天,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作出其他安排,约定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由清华控股和深投控一致行动或作出类似安排,达到将紫光集团纳入深投控合并报表范围的条件,以实现深投控对紫 光集团的实际控制。

(3)《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后,清华控股、深投控、紫光集团将在上述合作原则的基础上推进相关工作,深投控安排专业机构对紫光集团进行尽职调查,各方在股权转让交易价格、数量、方式等内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如不存在审批程序等客观障碍或影响本次股权转让的其他重大事项,力争自《合作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正式交易文件。

(4)清华控股和紫光集团同意在《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之日起1个月内,未经深投控书面同意,不会同任何除深投控之外的其他投资者或潜在投资者就任何关于紫光集团的股权或资产的收购、出售等相关事宜进行任何讨论、安排或签署任何协议,且不会同任何除深投控之外的其他投资者或潜在投资者就实施、履行或完成《合作框架协议》中约定的同类事项进行任何讨论、安排或签署任何协议。

清华控股减持紫光集团股份的背景之一,是校企改革。今年5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对高校所属企业进行全面清理规范,理清产权和责任关系,分类实施改革工作,促进高校集中精力办学、实现内涵式发展。而除了紫光集团外,清华大学的另一个企业启迪控股也在发生股权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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