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可申请积分入学

四川农村日报 2018-09-27 05:43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刘佳)为保障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成都接受教育,成都市日前下发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中小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成都市将通过“双轨”并行保障入学,既可采取积分申请入学,也可按照现行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申请入学,逐步过渡到积分入学。

按照《实施办法》,成都市的义务教育入学条件为:积分达到11分及以上但未入户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由区(市)县统筹安排入学。其他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居住证(地)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延续以前“两个一年”基本条件(即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入学原则为统筹安排入学。

高中阶段教育政策为:非成都户籍来蓉学生参加中考继续按本市现行政策实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毕业当年当地的中招录取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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