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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不让行 拍下照片向成都交警举报 市民可向成都交警官方微博举报,交管部门将立即核实处理

成都日报 2017-07-01 04:30 大字

市民拍到的机动车违法照片

周三下午5时许,在一环路与玉双路交叉路口,一辆私家车没有让行斑马线。这一幕被一位市民拍下,市民用照片在网上向成都交警举报,交警立即进行核实。

昨天,交警五分局口头传唤了驾驶员庄某到分局接受调查,经过查看天网和对驾驶员问询,最终确认庄某违法,民警对其进行了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

“如果行人发现机动车存在不让行斑马线的违法行为,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拍下违法照片,通过成都交警官方微博发给我们。”交警五分局三大队大队长刘波提醒,在接到市民提供的线索后,交管部门会立即核实,一旦确认机动车驾驶员违法,将进行处罚,希望更多的市民参与到“随手拍”中,向交警提供线索。

市民举报 3辆车不让行被拍

“我们在网上收到了市民的举报,市民一共拍下了3辆车违法的照片。”市交管局民警刘杨杰介绍,在一环路与玉双路交叉路口,市民拍下了一辆私家车、一辆出租车、一辆公交车的违法照片,这3辆车在行人经过斑马线时没有让行。

对市民举报的照片,交管局非常重视,立即将线索发给了属地分局。五分局民警立即调取了路口的天网,通过仔细比对,锁定了这3辆车,并掌握了驾驶员的信息。

刘杨杰告诉记者,从市民拍摄的照片中,可以看到这3辆车都没有让行斑马线,但不能仅仅以照片作为处罚依据,需要交管部门调查核实认定。

交管部门 核实后对驾驶员进行处罚

昨天早上,民警口头传唤了3位驾驶员到分局接受调查,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13∶30,车牌号为川AZ9H85的私家车驾驶员庄某首先来到了分局,刘波先给庄某看了天网拍下的画面。在画面中,斑马线有一男子正推着婴儿车经过,但庄某并没有让行。“我以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缓慢通过就行了。”庄某说。“不是缓慢通过,必须要停车让行。”刘波提醒说。经过调查处理,民警最终确认了庄某的违法行为,对其做出了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

随后,车牌号为川ATZ470的出租车驾驶员和公司相关负责人一起来到分局。经民警询问,驾驶员的违法行为也被确认,同样受到了处罚。该出租车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众和出租车公司会扣罚驾驶员当月的安全奖,并且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加强安全教育。

民警提醒

成都交警微博是唯一举报渠道

记者了解到,市民可直接将拍下的车辆违法照片传至成都交警官方微博,这是唯一的举报渠道。

“拍下的照片只是作为线索,交管部门不会只凭照片就处罚驾驶员,要经过调查处理,一旦核实了,就会对驾驶员开出罚单。”刘杨杰提醒,拍摄的照片只要能反映出机动车在斑马线前没有让行就行,同时市民也要注明拍摄的时间和地点,方便交管部门进行调查。

本报记者 何良 摄影 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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