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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实名制”应加强有效管理

陕西日报 2017-05-23 07:30 大字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消息,民航局16日宣布,目前已经初步完成了民用无人机登记注册系统的开发,并于18日上线运行,6月1日正式对质量250克以上的无人机实施登记注册。同时正在建立无人机登记数据共享和查询制度实现与无人机运行云平台的实时交联。

  最近一段时间,部分地方出现无人机干扰民航的事件,诸如成都、昆明、重庆等地机场,均因无人机严重干扰,导致航班被迫大面积停飞,令众多乘客滞留、延误行程,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针对此,人们普遍认为应尽快建立无人机实名制,对用户采取实名登记,与企业共享用户数据信息,以便于日常管理。此次民航局发布无人机实名制管理规定,就是在民意的基础上,所采取的切实可行措施。

  目前正规厂家生产的无人机,都按照规定对软件做了定位限制,在电子地图里设置禁飞区、限飞区,用户操作时一旦超越界限,就会被自动锁住,无法起飞,或者高度受限。但是,现在无人机市场参与者众多,除了少数大公司之外,还有一些山寨厂家,它们生产的无人机缺乏标准,软件技术和硬件性能较差,基本上不会对飞行做任何限制。再加上无人机零部件已经标准化,组装难度低,网络上可以买到零件DIY,这着实又为监管造成了很大难度。

  此次民航局发布的实名制管理规定,要求用户自主上网进行实名登记,并无强制实名登记条文,这无疑就容易形成“监管空白”。而且,正规厂家都有详细的用户信息资料,也采取了飞行轨迹大数据管理,完全满足实名制的管理需要,可以及时与民航局对接。但是众多小公司、山寨厂家,则就处于“法外之地”了,它们本就不在监管范围之内,用户信息更是无从查起,仅凭用户自觉性,能够有效监管的可能性不大。

  因此,从维护民航飞行安全、防范无人机干扰的立场考虑,有必要实施无人机实名制强制性和全面化,不管厂家大小,不管单位还是个人用户,一律严格依法实名购买、登记。所有无人机的飞行轨迹,均纳入网络平台数据库管理范围,也可实现即时监控管理,对超越飞行界限的,及时干预。 (江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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