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旬老人办遗赠公证 传递人间真情
近日,年逾九旬的成都市民吴老先生带着孙子小吴来都成都公证处申请办理遗产赠与公证。
听完吴老先生的陈述后,公证员得知:吴老先生和妻子张老太太有一儿一女,由于子女均在外地,老两口一直跟孙子小吴生活在一起。一直以来,小吴对爷爷奶奶都很孝顺。两年前张老太太去世之前,曾立有一份经过公证的遗嘱,要将与吴老先生公有房屋中的部分赠与孙子小吴。想到自己也可能时日无多,为了避免百年以后可能出现的遗产继承纠纷,吴老先生也想将自己所属的房屋作为遗产赠与孙子小吴。
在了解了吴老先生的诉求后,公证员立即着手为其办理公证。首先应吴老先生的要求协助其联系司法鉴定机构对吴老先生进行民事行为能力司法鉴定。拿到司法鉴定报告后,公证员对吴老先生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对他本人进行认真细致的询问,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出具了一份遗产赠与公证书。
公证普法小贴士:赠与公证是公证处依法证明赠与人赠与财产、受赠人收受赠与财产或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真实、合法的行为。
本期主讲公证员:罗刚,三级公证员。业务范围包括国内民事、经济、涉外类公证,擅长办理国内民事类公证事项。联系电话:86696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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