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限度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群众给龙泉驿区法院执行局送锦旗
龙泉驿区法院执行局发放执行款——龙泉驿法院“一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纪实
罗文碧本报记者曾昌文文/图
2016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报告最高法工作时庄严承诺:“要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随后,省高院制定了“力争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体目标,并向成都法院提出了“争取一年左右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要求。迎难而上,成都市龙泉驿区法院被确定为“一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试点法院。如今,一年之期届满,龙泉驿区法院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成效如何?本报记者进行了实地探访。
随着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破解法院执行难问题成为当务之急。
为力克执行难,成都市龙泉驿区法院通过整合资源、联动执行、优化流程、繁简分流,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个难题。自去年打响执行“攻坚战”以来,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4279件,执结3119件,到位金额2.5亿元,较好完成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任务。
情法并用
十年命案赔偿终兑现
2006年3月初的一个晚上,16岁的少年刘晓凯(化名)在回家路上被一群少年群殴致死。儿子遭遇意外十年来,刘晓凯的父母为了讨要应得的赔偿,一次次奔波在几名加害人的家庭之间。最让人痛心的是,当年行凶者之一杜小泉(化名)的父母多次公开叫嚣,其儿子被定为主犯判刑18年是冤枉的,“就是要挤牙膏式地给付赔偿款”。
2016年3月,不堪忍受二次伤害的刘晓凯父母向龙泉驿区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接到申请后,该院执行局对杜小泉父母杜某、任某的履行能力展开调查,通过“点对点”“总对总”查控系统和实地走访,发现被执行人杜某夫妇名下购有房产和车辆,经营小生意,有履行能力。
随即,龙泉驿区法院对被执行人的现有财产进行了查封冻结,并多次与杜某、任某夫妇交流。软硬兼施,情法并用,依次打出同情牌、宽心牌、警示牌、教育牌、警告牌。2016年10月,被执行人杜某夫妇终于将余下的3万余元赔偿款和逾期利息一次性支付到位,并向刘晓凯父母道歉。
本案另一名被执行人于天昊(化名)的父亲于某,在银行账户被冻结后,也从打工地河北赶到龙泉驿区法院,将4000余元的赔偿款及利息一并支付到位。
至此,一桩十年的命案赔偿终获兑现。
2016年10月底,历经艰辛拿到赔偿款的刘晓凯父母,带着刘晓凯离世后其高龄再育的8岁小女儿,抱着写有“秉公执行为民解难”几个大字的锦旗,来到龙泉驿区法院执行局,深情地告诉执行法官:“这个案子执行完毕,也算是对离世儿子的告慰。如今,我们带着女儿前来感谢法院和执行法官,就是要教育女儿懂得感恩,法律永远是公正的!”
联动执行
失信“老赖”寸步难行
2016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从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建设入手,明确了发改、国土、工商、税务、公安、银行等几乎所有国家部委和相关职能机构在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等方面的职责。
今年3月,在龙泉驿区法院的推动下,龙泉驿区依法治区办印发了《关于加强执行联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提出,各镇乡(街道)及区级各部委、部门要配合法院实现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与各类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并通过联合惩戒有效促进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要求建立联合通报制度,按季度对成员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进行通报;建立督查追责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予以督查追责,必要时移送执纪部门处理;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和引导作用,依法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受惩戒情况等公之于众,形成舆论压力,扩大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影响力和警示力。该方案还将信息共享、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作为依法治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了区级目标考核。
与此同时,龙泉驿区法院也加大了执行工作力度。“穷尽一切手段查找、控制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鼓励、引导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对于查找到的被执行人的财产,我们都会在第一时间进行控制。”该院执行局副局长伍强告诉记者,凡是拒不配合执行的、没有任何理由拒不履行的,法院都会对其所有银行账户予以全部冻结,同时按照规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据统计,2016年该院公布的失信人员达1495人次,共查封房屋及土地使用权900余宗,车辆700余辆,机器设备50余套。“多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发现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冻结后,无法正常扣划按揭贷款,无法正常缴纳社保费用,甚至连出门乘坐‘滴滴\’都无法实现;或发现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无法购买机票,无法在银行获得贷款,无法进入特定行业,无法取得特定的任职资格等,最后主动找到法院要求履行或与申请人进行协商并达成和解协议。”伍强说。
繁简分流
“简”出效率“繁”出精品
为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2016年以来,龙泉驿区法院在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同时,依托信息化手段和内设机构改革,创造性地再造、优化了工作流程,通过繁简分流,“简”出了效率,“繁”出了精品。自去年以来,约40%的执行案件通过速执得以消化,提升了规范化水平和执行工作效率,同时也腾出了更多的人力、物力用于执行难案、骨头案。“为有效提高执行效率,我们根据执行案件的难易程度,依托智能化办案平台和执行查控系统,实行繁简分流办案机制。”伍强告诉记者,凡金额保全到位、将款项扣划后立即可执行完毕的案件,被执行人主动前来履行的案件,房屋、车辆、土地过户类案件,以及经调查核实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均通过速执实现;对于被执行人不在本辖区且难以快速执结的案件,被执行人查无财产线索但申请人可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被执行人仍正常营业的案件,以及排除妨碍、强制拆除、强制腾退案件等,则通过普执实现。
为此,该院在执行局内部又分设了内勤及案款组、查控与速执组、普执组、保全组和送达组5个工作小组。内勤及案款组主要负责终本案件的接待解释和恢复,当事人的首次接待和咨询,清理、发放案款等工作;查控与速执组主要负责案件前期准备,网络查询、上柜台查询等工作;普执组主要负责办理速执组分流出来的案件;保全组、送达组分别负责集中保全和送达。“速执组的工作要体现一个‘快\’和‘细\’,即快速查询、快速移交、精细准备;普执组的工作主要体现一个‘实\’和‘精\’,即实事求是、追求实效、成就精品。”伍强解释道,实行繁简分流办案机制后,有效解决了人财物未优化配备导致的资源浪费,工作人员因其他事务缠身导致的无法集中精力办案等现实困难。试验一年显示,速执组的执行法官年均结案达500件以上,普执组的法官年均结案达300件以上。“2017年,我们还将对执行内设机构及案件办理流程进行进一步的优化改革:一是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统领各组的作用,进一步推动人财物的优化配置,集中优势兵力打攻坚战;二是繁简分流,让简单案件快执快结,让法官有更多的精力办理疑难案件,重点推动财产的处置;三是对简单机械的程序性工作进行剥离,由专人进行办理,让承办人和书记员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推动案件,提升执行效率。”该院执行局局长陈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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