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物招领费”当收不当收?
“成都一高校学生在保卫处认领自己丢失的IPhone手机,居然还要缴费10元才能领走。”4月3日,出于对学校保卫处的这一做法不满,该校一名当事学生将此事的经过发在微博上,迅速引起关注。此后,校方解释称,设立所谓的“失物招领费”,目的是为了鼓励校园内拾金不昧的良好风气,“同学们如果不想交这笔钱就不用交,会由学校代为支付。”
这里其实有两个基本道理,亟待厘清。
第一,拾金不昧当然要提倡,但是,这个失物招领费,并不是道德行为的明码标价,因为根本就不等价。我们的传统道德,最大的毛病就是太过娇生惯养,结果一遇到市场经济,就完全水土不服:你演你的玛丽苏,他当他的暴发户,各自看不起,各自不对付。但凡沾点儿钱,就好像是极端不道德的行为,结果呢,拾金不昧终于因为成本问题而曲高和寡了。
第二,保卫处当然有保管学生财物的责任,但是不要忘了,每次都能幸运捡到手机的,不只是保卫处的大爷。出点钱,起码有个印象,就是要让你不舒服,下次才会长记性。2015年10月份,《广州市拾遗物品管理规定》征求公众意见3年多后,通过了备受争议的“拾金不昧奖10%”相关条款。《规定》明确,处理无人认领的物品后,公安部门按拾获财物价值10%的金额对拾得人给予奖励。这当然不是说大家都“一切朝钱看”,而是说明社会在承认道德行为的合理成本垫付。学校当然不是靠这个发财的,几块钱长点记性,转变一下陈腐的认知,似乎也没什么不好的。
再说了,“学生们交5元的话,学校其实也会支付5元给捡到东西的人,这笔钱原本就是校方和学生各支付一半的。”因此,最多的时候,学校一个月就要花出去八九千元给捡到东西的清洁工。说实话,可能很多高校的学生都未必有机会吐槽这个“失物招领费”——不是他们失物招领零成本,而是可能根本就“招”不回。
——据中国青年网 邓海建/文
高校作为育人的重要基地,在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中,竟然曝出这样的“花絮新闻”,让人们不可思议。
从报道来看,这所高校此举,其目的就是奖励拾金不昧的相关学生。笔者不知道拾金不昧做好事的学生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若是拾金不昧的学生非要学校给予奖励的话,当事人的思想境界,也难以让其他同学折服。纵观社会上拾金不昧的先进事迹,做好事要回报的人们,可以说是寥寥无几。何况在校园这座接受教育的大熔炉,更不应该出现这种境况。
这所高校设立“失物招领费”,作为专项奖励,看似是一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创新之作”,为了鼓励在校学生做好事蔚然成风。笔者认为,这样的做法并不稳妥,看起来让丢失物品的学生长记性,少一些丢失之事,给保卫处的管理人员工作减压。深层次看,实际上是保卫处管理人员懒作为的体现,暴露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工作作风。
虽然校方解读的非常到位,如果学生不想交这笔钱就不用交,会由学校代为支付。不知学校代付的这个款项,是否符合教育费用的正常支出,合理支出,笔者不敢妄加评判,认为还是不收取这个费用好!因为不少学生对学校保卫处设立“失物招领费”,都持有不赞成的态度,认为东西在学校丢了,保卫处本身就应该原封不动还给我们,现在非让我们交钱才能拿走,虽然5块、10块钱不多,但心里总觉得不舒服。
——据人民网 朱连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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