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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问题七天无理由退货 自签收次日开始算

华西都市报 2017-03-05 15:10 大字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李天宇)从2月起,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联合工商、食药监、质监等权威部门,重磅推出“维权先‘封\’华西-封面3·15诚信消费在行动”。投诉渠道开通后,数百名读者参与“吐槽”,倾诉自己购物中遭遇的不公平对待。伴随着网络的进一步普及,今年“华西3·15”期间,网购投诉增长速度迅猛。其中,图文描述与实际不符,收货后感到失望,成为消费者投诉网购不愉快体验的首要原因。除此之外,“物流、快递速度慢”、“商家售后服务不好、退货难”分列网购投诉的第二、三位。

3月4日,成都市民贺女士致电96111,讲述了一次不愉快的网购经历。今年1月,她在某购物平台买了条裤子,到货后发现质量有问题,向购物平台提出退货。平台称,该商品已签收超过7天,不能“七天无理由退货”。贺女士有些无奈,明明包裹是两天前才取到的,平台却把这两天都算了进去。

维权律师表示,近年来消协受理的网购投诉也呈持续增加趋势,一方面是由于选择网购这种新兴消费方式的人越来越多,另一方面因为消费者主要通过经营者提供的图片、文字、别人评价等选择商品,不易辨别商品的真实性。

该律师表示,新《消法》中,针对网络购物,增设了“七天无理由退货”新规,但“七天无理由退货”中的这“七天”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算,一直以来都争论不断。该律师表示,今年3月15日,《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将实施,其中对该问题进行了明确:“自签收的次日开始算起。”不过,他认为,签收的时间要根据具体情况判定。对于那些包裹放在快递柜里就显示已签收的,应该从消费者将商品从快递柜里拿出来那天才算签收,而对于和物业有代收快递协议的消费者来说,理论上物业签收就表示消费者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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