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19条“干货”助力***
新华社成都6月13日电(记者 吴文诩)“贫困家庭劳动者动态实名管理,贫困家庭子女读技工院校免学费,放宽贫困地区公务员招考条件……”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出台《关于做好全省人社系统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涵盖了就业、社保、培训、智力支持、资金保障等19项***措施。
《意见》规定,落实专项经费,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对贫困家庭16至60周岁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就业状况、参保情况、培训需求等进行定期调查、登记入库,数据实行实名动态管理,并半年更新一次。
《意见》规定,贫困家庭劳动者参加技师培训项目,取得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3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补贴。鼓励贫困家庭子女入读技工院校,贫困家庭子女入读技工院校的,免交学费。
《意见》提出,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覆盖范围,2017年参保率达到100%。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报销比例达到100%。
《意见》明确,今后四川省贫困地区招考公务员,可实行放宽开考比例、学历、专业、年龄等政策,藏区乡镇机关职位还可定向招录退役士官士兵和本县事业编制人员。对贫困家庭考生减免公务员考试笔试费用。加大对88个贫困县公务员的培训力度,着力提升基层公务员脱贫攻坚能力。
此外,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意见》规定,贫困地区公开招聘地域性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开考比例,也可直接由市(州)按规定认定后,实行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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