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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成都市将实行驾照“自学直考” 驾照“自学直考”真的来了

西南商报 2016-03-30 20:22 大字

□本报记者 李国华

“这回驾照‘自学直考\’是真的来了,以前不少车上贴的所谓‘自学成才\’也变为了现实。”成都市民温小军讲道。(《自学直考,能否告别驾校?》,本报3月11日曾做报道)

3月29日,西南商报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获悉,今年4月1日起,成都市将实行驾照“自学直考”,即学员不再需要通过驾校报名学习而考取驾照:使用改装合格后的私家车,在资质合格者的指导下自学驾驶,并自行考试。

自学直考人员需满足条件

自学人员是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人员,且应当符合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规定的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条件。

年龄条件为:应当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身体条件的上肢条件为: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左手有三指健全,且双手手掌完整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据成都市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学直考是指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机动车,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技能,不经过驾校培训,直接申请驾驶证考试。

教练、直考车需经过审核

相关负责人表示,“教练”不是哪个驾驶员都可以胜任的。随车指导人员应当取得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五年以上,没有吸食毒品记录,未发生驾驶机动车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或者造成人员重伤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没有记满12分或者驾驶证被吊销记录,没有违规随车指导行为记录。

如果学习过程中发生了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况,随车指导人员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同时,对自学用车也进行了严格规定,应为非营运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在成都注册登记(即悬挂川A号牌),并加装副制动装置、辅助后视镜等安全辅助装置,完成加装后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自学用车应当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相关保险。

自学直考申请流程方案有两种

自学直考申请流程有两种方案:

第一种为自学人员申请自学直考时,自学人员与随车指导人员应一同向成都市城区交警分局车管科、区(市)县交警大队车管所提出申请,并提交自学人员和随车指导人员身份证明、随车指导人员驾驶证、自学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以及登记证书、行驶证、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凭证、加装安全辅助装置后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并交验自学用车,经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领取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

第二种方案为先提出申请,经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确定自学用车、随车指导人员,并进行自学用车的改装,在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后,自学人员、随车指导人员共同到车管窗口申请领取自学用车专用标识和自学用车警示牌。

成都市交管部门表示,第一种方案可以有效避免学员多次往返。学员可在成都市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领取,也可在成都交警门户网站下载《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信息采集表》。自学人员及随车指导人员在车管窗口共同申请自学直考时,提交的《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信息采集表》“自学用车”栏 “车辆所有人同意车辆用于自学”处应有机动车所有人签字或盖章。

自学直考车管窗口可申请

符合自学直考条件的,自学人员可在成都市各交警车管窗口申请;自学人员、随车指导人员共同申请的,可在成都市各交警车管窗口申请。

同时,成都市交管部门也发布了包括毛家湾考场、路正、青羊等10家考场以及目前成都市第一批具有自学用车改装资质的6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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