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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湖 拟禁止游泳垂钓

成都商报 2016-02-03 18:12 大字

成都商报讯 (记者 李秀明)市政府网站发出通知,征求《成都市兴隆湖区域生态保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为严格保护兴隆湖生态,规定拟禁止在湖区垂钓、游泳等行为。征求意见时间到2月15日结束。

规定提出,将兴隆湖湖区周边的生态用地纳入生态红线范围予以保护,并在保护区域设置界桩、示意牌等标识,接受公众监督。禁止将生态用地用于农业生产、绿化和水体、应急避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之外的其他用途。

规定提出了“九禁止”: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湖内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禁止在湖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或者容器;禁止在湖内游泳、洗澡和便溺;禁止垂钓、捕鱼和采摘水生植物;禁止在湖岸和绿化带内从事露天烧烤、搭建游憩帐篷;禁止损坏湖岸树木、花草以及其他植被;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禁止放流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禁止其他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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