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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试点“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 解读《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成都商报 2016-01-14 18:21 大字

深化行政诉讼案件异地管辖改革试点,按照“首尾相接、循环管辖”原则,在成都二三圈层14个基层法院分片区对应循环审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有效解决“有案不立”、“不当干预”问题。

昨日,成都市中院院长郭彦向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作报告。报告针对司法改革提到,成都中院作为全国首家开展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试点法院,在全市推出81个案件示范庭和实验庭,确保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从根本上杜绝冤假错案。成都法院还积极落实新行政诉讼法,率先在全国推出行政案件异地交叉管辖模式,有效解决“民告官”案件受地方行政干预问题。

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

推出81个案件的示范庭、实验庭

涉嫌贩卖毒品案的被告人余某,在温江法院受审时,获得了一个特别的审判程序: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这项程序是对余某在公安机关羁押时是否被刑讯逼供问题进行的前置审查,负责抓捕和审讯余某的警察也出庭作证陈述审讯过程。这起毒品案成为了全国首个启动“控辩对抗”模式审判的刑事案件。有了首案的成功审理,成都法院陆续在多个区市县法院试点这项“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确保刑事案件的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从根本上杜绝冤假错案。

报告提到,自2015年2月推行这项改革以来,推出81个案件的示范庭和实验庭,摸索出非法证据排除、办案警察和专家证人出庭等创新做法。在试点中,证人出庭作证率达到64%以上,当庭宣判率达到42%,而上诉率为7.4%。

异地循环交叉管辖

行政案件免受“不当干预”

2015年是新行政诉讼法实施第一年,为从根本上避免行政干预的问题,成都法院系统在试点异地交叉管辖的基础上,在全国率先试点“首尾相接、循环管辖”,在成都二三圈层的14个基层法院,分片区对应循环审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有效解决行政案件的“有案不立”、“不当干预”问题。

对破解执行难问题,成都法院积极构建“一中心五平台”执行联动体系,以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全国试点为契机,构建执行快速反应机制,搭建案件管理、信息公开、事务服务等五个平台。严格执行对失信被执行“老赖”进行曝光,拉入诚信“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出境并且通过媒体曝光,从而敦促其依法履行执行义务,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在司法为民方面,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探索“互联网+司法”工作路径。“线下”推进实体司法服务,优化升级两级法院的21个诉讼服务中心、58个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点,建设223个社区诉讼服务站;“线上”把诉讼服务“做到家”,优化网上诉讼服务平台,12368司法服务热线,建设“微博微信客户端”和手机短信平台,让市民随时随地都可以享受到成都司法便民服务。成都商报记者 周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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