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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面对无证执法 也不该嚣张“抗法”

德阳日报 2015-12-10 23:39 大字

□段  军(广汉)

近日,一则“成都交通协管员持警棍纠正车辆乱停放”的视频迅速传开。视频中,一位身穿制服的协警在纠正一司机逆向停时发生冲突,期间司机态度蛮横,协警还掏出了警棍。随后,该协警因违规使用警械已被辞退,引发不少网民对该协警的“同情”。( 12月7日人民网)

《人民警察法》规定,民警上路执法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公安部同时规定,执法主体必须是取得执法资格的在职民警,严禁协勤辅助人员从事执法活动。也就是说,此事件中的协警冯某的确是没有执法资格的。

没有执法资格,协警的此次“执法”行为当然是违规的,也因此授人以柄。在“执法”事件过程中,协警冯某除曾短暂掏出了警棍外,绝大部分时间是在“忍气吞声”,甚至被撕下胸前的警号牌也不敢发作。没有执法权,他被违法者借题发挥甚至煽动群众进行围攻,弄得“执法者”异常尴尬。有网友问,谁能测出当事协警当时的“心理阴影面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在这起事件中一直对交警咆哮的司机至少存在两项违法行为,即逆向行驶和违法停车,其中逆向行驶应被处罚款200元、扣3分。很显然,这是一起非常明显的交通违法行为。

既然如此明显,那违法者凭什么还敢如此嚣张“抗法”?协警没有执法权,他没有权力处罚你;但他的职责是协助交警工作,就有权纠正你的交通违法行为。再退一步讲,即便是一个普通公民,如果指出你的交通违法行为,也应自觉纠正而不是胡搅蛮缠。如此“五十步笑百步”拿协警非法执法说事,理直气壮嚣张“抗法”,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典型表现。

当前,随着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交通拥堵越来越严重。因为警力严重不足又受编制限制,各地都不得不招聘大量的临时工协助工作。这些没有编制的协警拿着相对较低的工资,还要冒着随时被端掉饭碗的风险,每天风里来雨里去,哪里有拥堵,哪里就有他们忙碌的身影,是实实在在的“戴着大盖帽的马路吸尘器”。每天,当我们在上下班出行时,当你驾车从他们身边轻松经过,你是否会在意他们是正式警察还是协警?是否在内心深处都会对他们表示深深的敬意?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应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论你面对的是正式警察还是协警,都应当一视同仁。

当然,执法部门也应该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杜绝此类违法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同时,协警也是社会主义劳动者,也是交通安全的参与者贡献者,他们的正当权益该如何保障,相关部门也是作出正面回应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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