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如何推进双流***开发工作
□李晓刚
近年来,双流县按照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在成都市委、市政府和市扶贫部门的关怀支持下,我县积极开展经济发展相对缓慢村(社区)和相对贫困户精准扶持工作。2015年—2017年,按照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全县同期水平50%的标准,综合劳动能力及发展意愿,在全县每个村(社区)确定10户以内相对贫困户进行帮扶,缩减城市、农村相对贫困,并对每年确定的相对贫困户实行动态管理。
一、基本情况
实施扶贫开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着眼实现共同富裕,在党的十八大上作出的重大部署,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上,我县以协调推进“四个全面”为统揽,立足双流发展阶段特征,提出了在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的基础上,对标“全国百强县”前十强,加快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迈进的总体目标。围绕这一总体目标,2014年,我们在全县134个村(社区)遴选了16个经济发展相对缓慢村、识别了249户相对贫困户进行三年***。自2014年以来全县采取相对贫困村帮扶、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两种模式,通过发展主导产业、改善基础设施、***相对贫困户等三条路径,实施了整村推进方法,取得了扶贫攻坚阶段成果。2015年16个经济发展相对缓慢村共申报实施帮扶发展项目99个,截至目前已累计投入资金752.5万元。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号准贫脉,在精准上下功夫。为摸清全县相对贫困状况,落实成都市***工作要求,2014年,我县综合考虑村级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等相关情况,确定永安镇双坝村、胜利镇桂花村、黄龙溪镇响水村等16个村新一轮经济发展相对缓慢村。通过民主评议和公示无异议后,停止相关到户扶贫帮扶政策,并退出扶贫对象行列;2015年,16个经济发展相对缓慢村经过帮扶后,大部分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已经得到较大增长,达到或超过当地平均水平,村级组织建设也得到加强,村集体经济进一步壮大;基础设施、生产生活设施进一步得以完善;主导产业培育已经初见成效,产业支撑基本形成。到2016年后16个经济发展相对缓慢村在经过三年帮扶后将实现帮扶目标,退出帮扶序列。2015年8月,县委决定在全县城乡全面开展***工作,计划2015年度至2017年度,按照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全县同期水平50%的标准,综合劳动能力及发展意愿,在全县每个村(社区)确定10户以内相对贫困户进行帮扶,全县共识别出1353户城乡相对贫困户,通过三年精准帮扶,到2017年实现脱贫工作目标。
(二)公开透明,在流程上下功夫。在识别经济发展相对缓慢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相对贫困户扶持工作,我县赓即印发了《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流程图》等。县委决定将精准帮扶范围由农村居民扩大到全县城镇居民,即2015年—2017年,按照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全县同期水平50%的标准,综合劳动能力及发展意愿,在全县每个村(社区)确定10户以内相对贫困户进行帮扶,并对每年确定的相对贫困户实行动态管理,2017年实现全县相对贫困户脱贫工作目标。
我县从2014年在16个经济发展相对缓慢村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始终做到五个坚持:一是坚持县、镇、村、户制定精准帮扶方案;二是坚持识别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精准;三是坚持缓慢村派驻村支部副书记;四是坚持***户每户一帮扶手册;五是坚持财政提供扶持资金保障。
(三)健全机制,在落实上下功夫。我县实行“县领导对口联系,县级部门定点帮扶”的工作机制。一是坚持“1+1+1”县领导对口联系和干部驻村帮扶机制,16个牵头县领导加强对口联系缓慢村帮扶工作的督查指导,对扶持项目和扶持资金使用进行审核把关;16个经济发展相对缓慢村的对口帮扶牵头单位,派驻1名工作人员到联系村驻村任支部副书记,帮扶联系村发展。对识别出的贫困户建档立卡,每户明确一名县级部门帮扶责任人,逐户制定帮扶措施,按照每户每年3000元的标准落实帮扶资金。
二是落实16个牵头单位、49个成员单位积极开展对口帮扶机制。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缓慢村帮扶工作,牵头单位协调帮扶工作成员单位积极开展对口帮扶工作,帮扶工作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各帮扶单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将对口帮扶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加强与当地镇、村的联系,及时摸清对口帮扶村的基本情况,制定具体帮扶方案,落实工作措施。
三是建立相对贫困户进出管理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已纳入扶贫对象的相对贫困户,经过核查,对扶贫对象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本镇(街道)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期水平70%以上的,通过民主评议和公示无异议后,停止相关到户扶贫帮扶政策,并退出扶贫对象行列。
四是强化信息、服务保障机制,通过“农牧110”、“双流三农网”平台建设,为农业生产解难释疑,组织农业专家驻村包片,实现技术帮扶249对。引导农户因地制宜种植油橄榄、蓝莓等特色农业,加快“一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整合力量,在参与上下功夫。为将省市扶贫开发战略落到实处,我县突出“两大抓手”、实施“6+1计划”, 整合力量,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将资金、项目向扶贫工作倾斜,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扶贫开发工作高标准前进新局面。
一是采取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和“四改六治理”工程“两大抓手”。在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中统筹考虑生产功能、生活功能和生态功能,将基础建设、产业培育、服务优化等各项工作联动推进,做到建成一个新村、促进一村发展、带动整村致富;城镇着力于将老旧院落、老旧市场、棚户区、城中村更新改造。
二是实施“6+1计划”。将现有优势产业提档升级,将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精细化、便民化,配套完善农村文化、体育、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优化城乡就业指导服务,强化低保政策兜底,美化、提升环境,加强思想引导,提升能力素质,优化提升对藏援助。
三是引导社会力量扶贫。为全面推进我县社会扶贫体制机制创新,我县先后出台了《关于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实施办法》,共获扶贫捐款238598.1元。
四是整合各类资金。2014年,全县整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村村通资金、水利设施配套资金及公共服务资金2818万元。新农村建设等项目资金,把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四改六治理工程”等与扶贫攻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2015年整合新农村建设资金 3162万元,用于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进一步推动了整村扶贫。
(五)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资金落到实处。一是严格项目公示。我县缓慢村项目要严格执行扶持项目公示制度。在项目申报、项目审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项目资金拨付等重要环节要公示,要将项目建设主要内容、项目建设方式、项目资金及扶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是严格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各村委会负责抽调村监委会、村民议事会代表及受益群众代表组成验收组,对项目进行村级验收;各镇(街道)组织镇经发办、镇财政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镇级验收;县农发局对扶持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项目不低于项目数量的30%。
三是强化资金监管。各镇财政、纪检、农发部门充分发挥监管指导职能,加强对扶持项目和扶持资金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
(作者系双流县农村发展局机关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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