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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房却不愿过户 急坏卖房人 律师:如不配合,可向法院起诉

达州晚报 2015-11-03 13:02 大字

[摘要]律师:如不配合,可向法院起诉

吃穿住行,是人生大事,特别是买房,老百姓可能会倾其所有,所以对产权、过户等特别谨慎。近日,市民朱女士致电本报市民热线2382258反映称,她出售房子后,买方却不愿办理过户手续,这让她十分为难,不知该咋办。

市民:买房者不愿过户

朱女士告诉记者,今年8月,她把自己位于达川区南城的一套近90平米的住房出售,准备在成都买房,没想到购房者付了近40万元的全款买房后,却不愿办理过户手续,这让她十分为难。

“我在成都购买的房屋不仅交了定金,合同也签了,准备交首付款时,才发现已出售的那套房产还在我名下,如果一个月内不过户,成都的房屋不仅要交50%的首付款,还要承担违约金,我赶回达城找到购房者,希望尽快办理过户手续,没想到,对方竟以各种理由拒绝办理,并说房子是帮朋友买的,他办不了过户。不管我如何说好话,他就是不愿过户。而房管局那里,只有买房者才能过户,我该怎么办?”

律师:可向法院起诉

对此,记者采访了达城专业律师郑传富。郑律师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不动产物权的转让应当依法进行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当事人之间进行房屋买卖,应当在买卖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而房屋买卖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所以,朱女士与买方应当共同向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对方不予配合,朱女士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报记者 杨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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