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三转” 强化监督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健康发展 四川省供销社召开全省供销社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会
[摘要]四川省供销社召开全省供销社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会
□本报记者 东方 王珑霏 文/图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五次、四川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推进“三转”、落实好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提升供销社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和水平,11月18日,四川省供销社系统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会在成都召开。四川省供销社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述祥出席会议并讲话。全省各市(州)供销社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省供销社机关和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等60余人参加培训会。培训会由四川省供销社监察审计处处长陈雅红主持。
培训会上,四川省纪委二室副主任罗强就“问题线索处置”相关内容进行了培训,重点就“问题线索的概述”、“关于问题线索处置的认识”、“问题线索处置的原则”、“问题线索处置的方式与标准”、“问题线索的排查”、“对问题线索的管理”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讲解。
四川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省林业厅纪检组长、监察专员蒲晓虎以“认清反腐形势,加大办案力度”为题进行了培训,重点以“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形势”、“当前腐败现象的主要特点”以及“案件突破口的选择方法”等内容进行了讲解。
刘述祥在培训会上强调,当前,供销社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突出的现实意义。我们必须把纪检监察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与改革发展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在供销社改革发展中的服务保障作用。
就如何履行纪委监督责任,刘述祥谈了两点体会,一是要敢于监督,勇于担当。纪检监察工作监督责任的落实,首先要解决“怕”的问题,要逐步培养起勇于担当的品质。纪检监察干部要以供销社集体利益为重,要有正气和正义感,该出声时要出声,该出手时要出手,不能当“好好先生”或“聋哑人”。
二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做到善于监督。首先是要协助、督促党组(党委)抓好主体责任,通过监督责任的落实,督促主体责任的到位;其次是要聚焦主业,抓住重点。结合供销社实际,重点工作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要管住基本风气;二是要把社有资产守好,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四是中央11号文件的贯彻落实。第三是纪检监察工作要讲究策略,讲究技巧。一是要落实中央、中纪委、省纪委、总社对纪检监察部门的要求;二是要分解压力,借助各种力量为我所用;三是要有真心,付真情,要对供销合作事业抱有使命感,特别是要真正爱护、关心干部。
参加培训的学员们表示,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五次、四川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进一步推进供销合作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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