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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回社区上户 要交“上户费”?

达州晚报 2014-07-16 14:15 大字

“大学生回社区上户,社区不但要收几百元的上户费,而且还不开任何票据。”昨日,达城市民李先生向本报“丁山帮办”栏目反映,希望帮办记者出面了解一下,社区收费是否涉嫌乱整。

据李先生介绍,他家原位于达城建华巷“地建司”,4年前女儿考上大学后将户籍迁入学校。之后,因“地建司”改制后将职工户籍转入所辖的通川区西城大北街社区。

今年7月,女儿毕业。14日上午,他陪女儿一起到大北街社区办理上户事宜,可经办的工作人员却说要交500元费用,否则,不予办理。后通过讨价还价以300元成交,但工作人员连一张白条也没有出具。

事后,据他了解,其侄儿侄女2008年、2009年分别从北京和成都高校毕业转回通川区西城红旗路社区上户,该社区却没有收一分钱。同是通川区西城所辖的社区,难道执行的是两种不同政策?

除此之外,李先生还认为,他交了费用,社区就应该出具等额的正规票据。还有就是,既然是物价部门规定的上户收费500元,就不应该讨价还价。既然可以讨价还价,就证明社区收费是“虚”的。对此,李先生希望晚报“丁山帮办”栏目打探一下,大北街社区的该项收费是否违规?

昨日上午,帮办记者带着李先生的疑惑联系了通川区西城大北街社区,该社区李主任接受帮办记者采访时解释称,这是属于改制企业职工户籍整体移交到社区的一项工作。2013年2月,“地建司”职工户籍整体移交到该社区480人,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社区向每人收了500元“户口移交费”。对当事人收取300元,完全是对其家庭的体谅和照顾。

至于发票一事,由于当时管票据的工作人员没在社区,外出办组织机构代码证年审去了,才暂时没有向当事人开具票据。李主任表示,当事人可以随时到社区补开发票。

(本报记者 罗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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