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融资亟需监管与标准
日前,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四川中小企业信用与担保协会等机构在成都联合发布《四川民间借贷报告(2012版)》,全川民间借贷规模或突破50亿元。这是四川首次由学术机构、行业组织和从业机构联合调研发布的民间借贷报告,同时也是四川民间借贷行业的首份系统调研报告。在整合了民间资本的两种模式:“青岛模式”和“洛阳模式”之后,四川省中小企业信用与担保协会研发的民间融资的“第三模式”,在四川已经试水一年。
在业内,“青岛模式”颇为知名。它由第三方公司作平台,将放款人和借款人撮合在一起,以房地产作为抵押担保。在四川担保协会看来,该模式存在着一些不足,比如风险控制比较难,规模也难做大。与“青岛模式”齐名的还有“洛阳模式”。该模式是担保公司在“青岛模式”的基础上,由自身提供信用担保。这一模式相对来说风险较低,但对担保公司考验比较大。
四川担保协会发现,上述两种模式在四川民间融资圈都有复制的案例,作为行业组织,担保协会十分担忧这两种模式的风险,所以,担保协会根据四川的情况,研究出第三种模式:先由第三方公司作为信息中介,再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对此,业内人士也有疑虑,一是这种模式需要经过两家公司的审核,会削弱民间借贷方便快捷的优势;二是担保公司风险管理的能力是否可靠。
大道至简。不管哪种模式,谁能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谁就是好模式。纯中介模式,经过近10年的发展,现在已经升级为资产管理型模式。
据介绍,这种模式的风险管理体系,有五个部分组成,“承担品牌责任,准确风险评级,依靠法院执行,节约运营成本,积累风险准备金资产池”。承担品牌责任,就是自律负责,保证品牌质量;准确风险评级,对每笔贷款评出AAA级、AA级和A级,以准确度量风险的大小;依靠法院执行,就是对每笔不良贷款,通过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保证公平正义;节约运营成本,就是节约更多的资金增加风险准备金;积累风险准备金资产池,就是随时应对突如其来的风险,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居安思危,实现永续经营。
业内人士认为,尽快建立民间借贷的行业制度和行业标准,包括合同备案制度(类似温州民间借贷登记中心的合同备案)、业务操作规程、风险评级标准、利息与收费标准、风险准备金标准等,对民间借贷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此外,也有业内机构希望都认一个“婆婆”。
近日,银监会向各地银监局及银行下发通知,要求银行重点关注小贷公司、典当行、担保机构、民间融资、非法集资五类主要外部风险源。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银监会不是民间融资行业的直接监管部门,但他们的一举一动将影响这个行业。目前川内民间融资理财机构快速增加,有些机构只有少量资金就敢成立公司做民间融资中介,这非常危险,就连正规经营的机构也容易受到这些小中介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的牵连。因此,非常希望能够有一个监管部门来规范这个行业,并出台细则。就像对之前对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的清理规范那样,这对整个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十分重要。
本报记者 谭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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