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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进社区 □本报记者 林莲文/图

攀枝花日报 2011-08-19 18:30 大字

“书记员”出场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主持庭审:“东方红社区法院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如果不是“书记员”“审判长”“原告”“被告”青涩的脸庞,40多个旁听者稚嫩的面容,或许会让人以为真的走进了庄严的庭审现场。8月17日上午,在东区大渡口街道东方红社区青少年活动中心,5名大学生带着社区的孩子们一起模拟了一场生动的“法庭庭审”。

生动演绎“庭审”程序

“被告,针对原告提出的诉讼和赔偿要求,你们还有其他的证据提供吗?”今年在成都大学读大三的张馨月私下里是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儿,可庭审一开始,她便“板起了脸”。严肃的表情、铿锵有力的说话声,看起来真有那么点审判长的样子。

在张馨月的带动下,“原告”和“被告”很快进入角色。

“原告”:“孩子受伤后,学校未予理睬,还和家长推诿,学校和另一名学生都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作为“被告”方之一的“学校代表”在被告席上申诉:“学校尽到了管理责任,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在40分钟的“庭审”中,“被告”和“原告”按照庭审程序进行着陈述、答辩、举证、质证等环节。最后,担任“审判长”的张馨月按照《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对案件进行分析,并最终宣判:“现在本庭宣布审判结果,原告赔偿要求过高,应予酌减……校方无过错,第二被告承担主要后果……”在原告与被告表示无异议,认可法院判决结果后,这场生动的“庭审”宣告结束。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参加这场“模拟法庭”的5名大学生中,没有一个是法律专业的学生。如此生动的角色扮演,有赖于东区司法局对他们开展的紧急培训。为了开展此次“模拟法庭”活动,东区司法局用5天时间对大学生们进行了案例选材、法律基础知识、角色分工等方面的培训。

“这样的形式能够让孩子们更直观地接触和感受法院审判程序。”东区司法局工作人员纳明琴介绍说,“模拟法庭”选择的案例是一起学生在学校打闹引发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民事诉讼。这样的案例具有典型性,通过观看审判程序,孩子们可以学会如何在日常生活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知识和生活很近

“庭审”中,40多个5岁到15岁不等的孩子坐在旁听席上,一会儿看看“被告”、一会儿看看“原告”。

由于“模拟法庭”选择的案例是身边的事例,孩子们对此很感兴趣。整个“庭审”过程中,每个人都瞪大眼睛,认真观看。

“本以为法律知识很枯燥,原来和我们的学习生活很近。”11岁的张珑辉今年读五年级了,他告诉记者,自己平时就喜欢和小伙伴们打打闹闹,这场模拟法庭中的案例给他上了一课,今后在玩耍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

在这群年幼的旁听者中,还有一位60多岁的老人赵勇秀奶奶。她在旁听席上认真观看“庭审”,身边坐着5岁半的小孙女。“平时我对法律知识知道得也不多,小孙女现在还在读幼儿园,学点法律知识,生活中用得着。”赵奶奶对社区组织的这场“模拟法庭”很是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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