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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法院:执行法官登门调解化执行积案

四川法制报 2015-07-03 21:12 大字

本报讯(张勇 都大军 记者吴显云)近日,记者在资阳市中院获悉,简阳市法院收到魏某申请恢复执行巫某其他合同纠纷一案。经了解,魏某在2000年已申请执行该案,但因被执行人长期在外地,申请人及法院无法与巫某取得联系,致使案件一直不能执结。案件恢复执行后,执行法官考虑到申请人魏某已年逾80岁,行动不便,通过电话联系魏某后,主动与被执行人巫某到魏某家中协调处理该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巫某当场兑现6000元,并将被强制扣划的16000余元兑现给魏某,双方对执行结果均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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