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首批原生态产品获特许经营授权
昨日,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原生态产品特许经营商家座谈会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首批原生态产品备案已正式获得特许经营授权。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省管理局授权该批生态产品可使用“大熊猫国家公园”LOGO及带有防伪功能和数字编码的标识。
根据《大熊猫国家公园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大熊猫国家公园特许经营范围包括餐饮、住宿、生态旅游、低碳交通、文化体育、森林康养、商品销售及其他服务领域。使用大熊猫国家公园品牌及标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属于特许经营管理范畴。
记者从《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省管理局关于对大熊猫国家公园原生态产品备案的批复》中了解到,在大熊猫国家公园成都片区,都江堰青城茶叶有限公司申报的“青城雪芽”,都江堰市猕猴桃协会申报的“都江堰猕猴桃”,都江堰市经济林协会申报的“都江堰方竹笋”,彭州四川省旺达瑞生态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的彭州“川熊猫笋”,彭州宝山茶业有限公司申报的“宝山古蜀红茶”,崇州市文井江镇大坪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申报的“崇州牛尾笋”“文井江枇杷茶”,大邑成都道源仙翁茶业有限公司申报的大邑县“道源红、鹤鸣红、鹤鸣翠芽、鹤鸣甘露、鹤鸣功夫”茶叶,大邑成都市荣洋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的“大邑黄柏”均获批复授权。
《批复》提出,各分局可联合第三方公益机构或其他监督机构,制作带有“大熊猫国家公园”LOGO及防伪功能的标识,可采取分批次方式授权用于以上备案的产品或在产品包装盒上使用。也可联合第三方公益机构或其他监督机构加强对已通过备案的获证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和跟踪检查。严格对执行原生态产品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产品质量、包装标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要求获得备案管理的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原生态产品产地环境、生产技术和质量安全控制标准,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以及生产、销售记录制度,并对其生产的原生态产品质量和信誉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转让、买卖“大熊猫国家公园”标识及其防伪码。
据大熊猫国家公园成都管理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省局根据认定情况对每个上报单品授权使用“大熊猫国家公园原生态产品”标识都进行了严格的数量限制。为指导商家合法合规使用,经与法律机构、相关方商议,成都还拟制了“大熊猫国家公园原生态产品标识与防伪码使用承诺书”,以此规范商家保证产品质量、维护大熊猫国家品牌形象。
本报记者 王琳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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