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更高标准向前推进王伶雅
夯实主体责任、严厉正风肃纪、深化源头治理、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发挥……今年以来,成都市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旗帜鲜明惩治腐败,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定不移关权入笼,将纪律挺在前面,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更高的标准向前推进,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强化工作支撑 推动主体责任延伸落地
为促进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2014年11月,成都市印发落实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办法,明确提出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由市委领导对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今年2月,成都又专门制发实行主体责任约谈制度实施办法,从约谈内容、形式、情形、程序、责任分工以及工作规程等方面,对问题约谈进一步规范。特别是明确了15种问题约谈具体情形,包括每年由市委领导对全市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排名后3位的县(市、区)和后10位的市级部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结果排名100位之后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层层约谈、约谈常态化是成都市压实主体责任的举措之一。“紧紧扭住主体责任不放松,着力构建全链条、全覆盖的责任落实机制,把责任压得更紧更实。”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成都市还创新实践主体责任清单管理,突出各地各部门个性化工作任务,对责任清单的具体内容、审核把关、台账管理等提出具体要求,层层签字背书;大力推动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全面推行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努力实现全覆盖。与此同时,成都市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过程监督,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管平台,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定期录入责任落实情况,建立履责台账。加强日常督查督办和专项抽查核实,定期点名通报责任落实存在的问题。持续加大问责力度,大力实施“一案双查”,今年以来共问责落实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47件56人,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56件65人。
严厉刹风正纪 促进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听工作汇报、查资料台账,个别谈话收集意见建议……6月28日起到本月中旬,由市纪委牵头组建的6个惩防体系建设督查组分别前往20个区(市)县、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及21个市级部门,对贯彻市委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的实施意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等重要制度落实情况、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脱贫攻坚监督检查等工作进行督查。同时,社会监督渠道进一步拓宽,开设媒体监督专栏,运用电话、来信、来访、网络等综合举报受理平台及“廉洁成都”微信信访举报预约功能,及时受理监督举报,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今年以来,全市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5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7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5人。
在全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成都市建立了领导包片包案督导、每月通报等制度,今年以来共立案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668件714人;加强“问题疫苗”、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问责情况的跟踪督办,对19人进行责任追究。严明换届纪律,由委局领导带队,成立7个组,开展严肃换届纪律全覆盖巡回督查,深入乡镇开展集中调研督导和明察暗访;联合市委组织部派出6个换届风气巡回督查组,采取个别访谈、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调查问卷、电话询问等方式,从严从实做好换届纪律执行监督工作,并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13件举报件实行立项专办、快查快处。
坚持挺纪在前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成都市始终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持续高压惩贪治腐。”相关负责人介绍,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全市举报受理情况以及规范接待来访群众情况进行集中检查50余次。统计显示,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496件,同比下降11.7%。全市共立案1196件,同比上升2.3%。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4人,县处级8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79人,形成强大震慑。
同时,成都市积极实践“四种形态”,转变纪律审查理念,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谈话函询或要求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1736人,给予党纪政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574人,给予党纪政纪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262人,涉嫌违法被移送司法机关26人,分别占“四种形态”的66.8%、22.1%、10.1%、1%。加强外逃人员追逃工作,成立追逃工作指挥部,抽调公安、检察、法院、外办等人员组成专门队伍集中办公,截至目前,成都市9名外逃人员中,3人已抓捕归案,4人已初步确定境外藏匿地点。
加强巡察监督 “利剑”作用进一步发挥
今年1月—2月,按照市委巡察工作安排,由4个巡察组对市水务局、市食药监局、市民政局和市国土局开展常规巡察。今年3月,市委启动今年第一轮巡察工作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巡察。巡察组分别进驻双流区、金堂县、温江区和彭州市展开专项巡察工作,发现问题238个,移交问题线索652件,立案28件55人。
“十八大以来,成都充分借鉴巡视工作经验,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强化问题导向,创新制度机制,做实具体支撑,全面锻造党内监督的‘前哨\’、发现问题的‘尖兵\’,取得了良好成效,受到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充分肯定。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成都在省内走在前列。”相关负责人说,今年,中央、省委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部署的一项重点任务,就是大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效果。今年也是成都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年,在市委开展“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主题的专项巡察之时,高新区、锦江区、都江堰市、郫县以及市经信委等,也在本地或本系统开展了巡察工作。不断深化巡察制度创新和方式创新,持续开展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千里眼”“顺风耳”作用更加明显。
深化源头治理 持续推进廉洁成都建设
印发《2016年源头治理预防腐败重点工作意见》、将开展惩防体系暨廉洁成都建设情况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检查考核,狠抓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推动惩防体系建设重点工作落实……深化源头治理,成都市始终坚持制度为先、监督为重、教育为本,“三位一体”联动防治,着力营造“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氛围。
“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成都市以促进廉洁成都建设、构建良好政治生态为主旨,既抓党的反腐治理,又探索开展社会领域的反腐治理,进一步赢得党心民心。”相关负责人说,创建廉洁社会单元是成都在全国的首创。今年,成都市继续开展廉洁社会单元创建试点工作,将试点范围扩大到39个市级部门(单位),分层分类培育一批创建示范点,确定廉洁社会单元创建工作示范点109个。推进统筹联动中央、省驻蓉单位纪检工作,强化“五同共建”,建立健全信访反映双向移送、纪律审查协作配合、执纪审理统一规范等制度机制,引导驻蓉单位积极参与反腐倡廉建设。
此外,成都市还积极探索实践源头预防“微权力”腐败工作,探索建立“微权力”治理新模式,积极开展多元化组合式“微权力”治理试点工作,从各区(市)县乡镇(街道)、站所、村组(社区)等基层单位中,确定“微权力”治理试点单位66个。试点单位初步完成“微权力”清单、廉政风险防控点及防控措施的梳理排查,并将相关内容进行了公开公示。本报记者 王伶雅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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