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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如何有效监督同级党委?武侯青白江6月完成试点

成都商报 2015-01-08 21:44 大字

进程

两项改革预计今年6月底前完成试点任务。届时,成都市将形成《关于纪委书记向上级纪委报告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及廉洁从政情况暂行办法》《对地方党政正职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加强监督的实施办法》等制度机制。

在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纪委如何有效监督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暨纪委开放日活动上获悉,目前,武侯区和青白江区进行的“探索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进行监督的有效途径”试点项目已进入实施阶段,预计今年6月底前完成试点任务。

纪委监督同级党委

已在两区试点实施

新闻发布会上,市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刘耘芸表示,去年以来,成都在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依法治市、从严治党中狠抓源头治理,在深化作风建设及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中强化前端预防,推动形成了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加强制约和监督的政治新常态。

刘耘芸介绍,按照纪律检查体制改革部署和要求,成都在部分区(市)县开展了“探索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进行监督的有效途径”和“研究制定对地方党政正职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加强监督的实施办法”两项改革试点工作。

其中,在武侯区和青白江区实施的“探索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进行监督的有效途径”试点项目,主要是通过形成区(市)县党委常委会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清单,探索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进行监督的有效措施和途径,开展纪委书记向上级纪委报告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及廉洁从政情况,以及形成纪委对同级党委进行监督的系列制度等措施。

在成华区、都江堰市实施的“研究制定对地方党政正职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加强监督的实施办法”试点项目,则紧紧围绕规范人事权、财经权、资源权等“三权”,通过厘清党政正职及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权力边界,着力查找干部人事、财政管理、工程项目、物资采购、行政审批等方面的制度性缺陷,以及探索和完善党政正职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与“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财政资金支出管理等方面制度机制等措施,科学规制决策权、合理配置执行权、全面强化监督权,着力解决对党政正职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监督难的问题。

重大决策全程记录

主要领导“五不分管”

刘耘芸介绍,在重点领域防治腐败方面,成都着力规范“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目前,市纪委监察局正在着手制定《关于健全“三重一大”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机制的意见》。认真研究“三重一大”决策规律,将决策过程分为议题提出、会前酝酿、集体研究、贯彻执行等4个阶段,按照依法民主科学原则,切实规范决策程序。从班子成员自我监督、领导班子集体监督、主要领导监督管理、监督部门依法监督、纪检监察执纪问责等方面强化监督措施,切实落实监督责任。刘耘芸表示,该意见的起草制定,将进一步推动健全重大决策全程记录记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终身问责以及主要领导不分管人事、财务、项目、物资采购、行政审批等“五不分管”制度机制,切实加强对决策权的制约和监督。

在全面实施廉政风险专项防控方面,成都立足加强对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进中的权力制约和监督,围绕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项目等,确定并实施了41个市级防控项目,开展廉政风险专项防控工作。成都商报记者 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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