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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春节 中心城区禁放烟花爆竹 明年1月1日起,五城区以及其他区(县)伸入绕城高速外侧500米生态保护带以内地区禁放烟花爆竹

成都商报 2014-11-27 22:08 大字

成都商报记者 余文龙

区(市)县禁放区域自定

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市)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由区(市)县人民政府划定。

昨日,《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通过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查批准。根据《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包括在春节期间,成都市将禁止在中心城区等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市)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由区(市)县人民政府划定。

此次《规定》最受关注的,是将过去中心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改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意味着中心城区在农历除夕、春节期间,也将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此外,《规定》还明确“成都市中心城区”是指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等五城区以及其他区(县)伸入绕城高速公路外侧500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地区,这也将禁止燃放区域从三环延伸到了绕城。

《规定》同时还将车站、地铁、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和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幼儿园、商场、集贸市场和文化娱乐体育场馆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列为了禁止燃放的特定区域。根据《规定》,违反相关禁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小孩子燃放烟花爆竹需要有大人陪同,若违反规定,大人得承担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都江堰城区禁放后 空气好多了

本次审议中,有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表示,如果没有中心城区以外区(市)县的统一协调行动,防止空气污染的作用有限,因此建议明年春节,县城———即区(市)县政府所在地城区应与中心城区同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成都市环保局相关人士也认为,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市)县燃放烟花爆竹,导致当地春节期间空气质量下降,如果与中心城区同步禁放,防止空气污染的作用更好。

据了解,地处成都三圈层的都江堰市在2014年春节就划定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城区2环路以内以及各个景区禁放烟花爆竹,2环路至2.5环路之间为限放区域。

都江堰市环保局相关人士介绍,往年除夕到元宵节期间,因受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影响,除夕和大年初一的空气质量相对较差。“今年春节2环内禁放后,明显感觉放烟花爆竹的人少了,春节的烟花爆竹垃圾量比往年少多了。”都江堰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他表示,赞同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市)县也应该和中心城区同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共同保护成都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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