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菜篮子 我市加快发展蔬菜产业到2015年,全市蔬菜种植面积稳定在245万亩左右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成都市蔬菜产业,充分保障市场供应,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日前,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关于加快推进蔬菜产业发展意见》。
成都市推进蔬菜产业发展的目标是,到2015年,全市蔬菜种植面积稳定在245万亩左右,城郊保障性常年基本菜地30万亩以上,精细菜比例达到70%,良种覆盖率达到96%,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普及率达到80%,蔬菜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98%以上;培育蔬菜加工产业集群,新增蔬菜加工能力30万吨以上。
科学布局“菜篮子”基地
《意见》要求,科学布局“菜篮子”基地。按照生产布局合理、总量满足需求、品种更加丰富、调控保障有力、档期供应均衡的要求,科学布局“菜篮子”基地,大力推进设施蔬菜发展,加快“菜篮子”基地建设的提档升级,建立稳定的城郊保障性常年基本菜地,保障“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在打造特色蔬菜基地方面,在彭州市、金堂县、崇州市、都江堰市、青白江区、大邑县、邛崃市、双流县、郫县,重点发展莴笋、大蒜、芹菜、韭黄、辣椒、榨菜、大白菜、萝卜等特色优势蔬菜,建设一批特色蔬菜标准化种植基地。
《意见》还对进一步做强蔬菜产业高端提出要求。充分发挥成都在中西部地区的区位优势和市场优势,加快发展高端蔬菜产业。加强蔬菜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抓好蔬菜新品种、新技术展示园和工厂化制种、育苗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强蔬菜物流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农产品物联网,着力拓展终端市场;突出莴笋、大蒜、芹菜、韭黄、辣椒、榨菜、大白菜、萝卜等成都优势特色蔬菜主导品种,做大规模,做强品牌。
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
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蔬菜产业科技创新,重点对蔬菜生产、蔬菜加工及新品种、新产品、新工艺科研和推广项目给予支持。同时,市科技部门对蔬菜产业科研项目优先予以立项支持。《意见》还要求,支持规模化标准化基地建设。对建设1000亩以上规模化、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的业主,区(市)县政府优先安排土地综合整治等涉农项目,完善田、水、路等基地基础设施。对新获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业主,市、区(市)县两级财政按政策给予一次性补贴或奖励。
在鼓励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方面,成都市支持企业投资建设蔬菜良种秧苗繁育供应中心。对业主建立智能化、工厂化蔬菜良种秧苗繁育供应中心,育苗面积在10亩以上、连续两年亩均产销蔬菜商品苗在30万苗以上的,市财政给予业主每亩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支持蔬菜专合组织实施统一育苗。对实行统一育苗且种植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市财政按照其购买蔬菜良种价格的10%的比例给予补贴;对引进的外来高科技企业,建立蔬菜育种、制种和工厂化育苗基地且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市、区(市)县两级财政给予基础设施配套支持,市农发投公司按相关政策给予项目担保、委托贷款或生产性融资支持。
支持设施农业规模化基地建设
《意见》要求,支持设施农业规模化基地建设。对业主建设100亩以上规模化设施蔬菜生产基地,区(市)县政府优先安排土地综合整治等涉农项目,支持完善田、水、路等基地基础设施;对业主建设20亩以上标准钢架大棚,在大棚正式投产后,由市、区(市)县两级财政给予业主每亩2000元一次性补贴。在支持蔬菜销售企业做大做强上,对与基地农户直接对接从事蔬菜销售的企业(或专合组织),从事蔬菜分级、贮藏、保鲜、净菜加工以及包装等且实际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比照市级农业重点项目予以支持,市农发投公司给予项目担保或委托贷款,并予以贷款利息50%的贴息支持;对在中心城区设立直销网络的,优先办理蔬菜运输车入城准入证。
《意见》还要求,对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四川省著名商标”、“四川省名牌产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以及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的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市、区(市)县两级财政按成都市品牌发展政策给予一次性补贴。
本报记者 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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