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法院持续推动破产审判工作改革
“成都昌盛鸿笙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笙公司)申请重整一案,大邑县法院于今年5月21日立案审查。审查期间,鸿笙公司申请预重整。该院于6月10日决定对鸿笙公司进行预重整,同时按要求指定了临时管理人和负责人。11月5日,临时管理人向大邑县法院提交《预重整工作报告》和《终止预重整程序申请书》,称鸿笙公司已按目标,通过公开招募方式完成意向投资人招募,制作完成重组方案,并经多数债权人和全部出资人同意,申请终止预重整程序,受理鸿笙公司的重整申请。”近日,大邑县法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这一案例只是该院持续推动破产审判工作缩影。
据了解,为落实“六稳”“六保”任务,该院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改革,完善企业市场化救治和退出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强制清算、预重整与庭外重组、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等帮助困境企业化解危机,全力提升“办理破产”工作水平。深度参与大邑县《关于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和县政府共同召集府院联席会议3次,共有20家职能单位参加,并邀请四川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专家学者现场指导4次。该院破产审判团队还应邀参加了第二届“破产法治·天府论坛”。
据大邑县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扎实推进破产审判改革,完善5项破产案件审理规程,细化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建立破产审查立案阶段的甄别机制,将案件有序分别转入破产清算、重整或和解程序,依法审理新联山钢铁等公司破产清算重整案件8件,助推债权人、债务人、股东、劳动者、社会多方利益共赢。相关工作获得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肯定。该院推进执转破工作机制,对已无拯救价值的企业快速审结,及时化解各类债权债务;对仍具有重整价值、和解意愿的企业,则推动再转入重整、和解程序,积极拯救危困企业,最大限度维护全体债权人和社会公共利益。
大法宣 记者 郝飞
新闻推荐
老人车祸去世后能否索赔?法院:应赋予其享有赔偿权利人的主体资格
付冬琦付成俊赵珍本报全媒体记者刘冰玉法定继承第一顺位里有配偶、父母、子女,“子女”中包不包括准女婿和养子?郑某照...
大邑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大邑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