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 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
本报讯(付晓敏 曹旭 记者 郝飞)14日,大邑县法院行政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姜某诉邛崃市人社局一案,邛崃市人社局党组成员、执法局局长郑弘出庭应诉。法庭就双方争议焦点进行了审理,决定择日宣判。
近年来,大邑县法院积极助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在排期开庭之前,均与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协调,尽量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创造时间条件,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以前“告官不见官”、行政机关消极应诉这一困扰行政诉讼的现象已经得以改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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