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菜肴包加热+新鲜素菜+米饭? 你点的外卖,可能是10天前炒的 成都商报调查发现:网红外卖店大量使用复热菜肴包替代现炒外卖

成都商报 2018-08-08 02:29 大字

“汤小鲜和范小满”建设路店内,等待加热后送出的外卖餐食

外卖不是现炒的,是否该告知

有没有想过,你点的外卖并不是现炒现卖,而是用一个真空菜肴包加热而成的?近日,成都商报记者走访了在美团、饿了么等平台上销量靠前的几个外卖门店,发现大量网红外卖店都没有堂食,用的都是菜肴包:有的全部使用,有的则搭配着使用。

一有顾客下单,外卖商家就取出沸水中加热后的菜肴包,搭配新鲜素菜和米饭,一份外卖出炉了。菜肴包大多保质期三个月到半年。外卖商家表示,使用菜肴包是门店增多后的标准化要求,“便于复制发展,产品安全也更加可控,且效率高”。

为什么不告诉点餐人?生产厂家的理由是,在客户不了解的情况下,担心适得其反。一外卖商家则称:“飞机上吃的也是复热餐包食品,也没告知,我们选择了跟随行业内的做法。”

你预期中的外卖,原来长这样?

记者调查

多个外卖网红店使用菜肴包

保质期3个月到300天,参照罐头食品国标

?调查点位:外婆卤肉饭建设路店

8月3日下午2时许,“外婆卤肉饭”建设路店。尽管高峰时段已过,仍有不少骑手在门口等着取餐,店内并无堂食的空间。成都商报记者注意到,该店在美团平台月售23455件,在饿了么月售5560件,属于高销量的网红店。店内一个不足10平米的前厅是接单和出餐区,帘子后是“餐食加工区”。“我们使用的菜肴包都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一位店员说,但未同意记者进入“厨房”。

在记者要求下,店长拿出一份红烧肉菜肴包。“放在沸水里加热,然后倒在米饭上,整理搭配好后就可以由骑手送出了。”记者注意到,这份菜肴包由绵阳市米小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日期2018年7月23日,产品执行的是GB7098-2015,保质期半年。经查,该国标针对的是罐头食品。

?调查点位:汤小鲜和范小满建设路店

下午4点过,另一家外卖网红店“汤小鲜和范小满”建设路店。偶有订单来,店内摆放了数个微波炉,一旁摆放着数盒搭配好的外卖,不时有店员将菜肴包拿进微波炉中加热。这家店在美团外卖平台上月销量11561件。该店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用的是四川无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餐包。

?调查点位:妙卤巧艺万达店

一些外卖店也会搭配现炒的菜,交替着使用菜肴包。互助路附近的“妙卤巧艺”万达店,在美团平台上月售6705件,在饿了么平台月售441件。记者以推销餐包的名义到店,店主则表示已经在用。他让记者从一个纸箱中抽出了一份“麻辣牛肉”菜肴包,记者注意到,该菜肴包生产日期为2018年7月12日,保质期180天,生产商为四川无厨食品有限公司,包装上写着“健康、省时、省力”的字样,执行的企业标注则是参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罐头食品》。店主表示,菜肴包店内只是搭配着使用,“一天也就用50包吧,总店要的量会大一些。”

?调查点位:妈妈在家

“妈妈在家”外卖店,在美团平台上月售1844份,在饿了么平台上月售8777份,在滴滴外卖平台上月售超过7500份。面对记者的推销,店员表示店内已经在用菜肴包了,并从冰箱中拿出一包“香辣辣子鸡”,今年7月初生产的,保质期为300天。“咖喱牛肉用得多一点,一天五六十包。”店员告诉记者。

外卖商家

用菜肴包更标准化,还更“高效”

“菜肴包不是剩饭剩菜。”外婆卤肉饭建设路店一工作人员指着包装上的执行国标和生产许可证号说:“产品都有认证,和方便米饭差不多。”他称,最初也是单锅制作,“但店内炒达不到工厂的卫生标准,就开始用菜肴包。”

一位陈姓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这是门店多了之后必然要走的标准化之路,“便于复制发展”。此外,标准化后的食品安全更加可控,“工厂的卫生要求肯定远远高出一些外卖店的厨房。”

“汤小鲜和范小满”的一位负责人朱女士表示,餐包能够保证门店很小的空间发挥出更大的效用。最初做到十几个门店的时候,都是门店现炒,“后来发现菜品做不到标准化。”另一原因,是外卖对于时效性的要求高。

有没有考虑过告知点餐人店内用的是餐包呢?陈女士称之前并未遇到这个问题。朱女士介绍,公司内部确实讨论过,“有同事提出,高铁、飞机上吃的就是复热的餐包食品,也没有告知顾客,所以我们就选择了跟随行业内的做法”;讨论也涉及过点餐人士能否接受,“想到点餐多是年轻人,判断他们接受程度高,这方面我们没有重点参考。”

使用菜肴包成本是否更低?朱女士称,以卤肉饭为例,此前由厨师现场制作,一份卤肉饭的成本比现在用菜肴包还要低1块多。

生产厂家

认同度不高,不建议告知点餐人

那这些加热后即可食用的外卖餐包是哪儿生产的?记者进行了探访。

8月7日,记者以商家名义来到四川无厨食品有限公司在大邑县的厂房。冷库中,负责人郑先生指着包装盒上的检验检疫证,“都是有证的。”随后在厂房内,隔着玻璃记者看到,切好的肉被放在地上的筐内,隔壁一位工人正拿着大勺在锅里搅拌,“切好后,在这里烹制。”后方的房间内摆放着两个罐体,“菜做好后,在里面121℃高温灭菌后封装。”另一个房间,几个工人正在擦拭包装好的菜肴包。指着玻璃房间,郑先生表示,“里面有臭氧杀菌。”

以外卖商家的身份,记者又联系上米小福负责销售的王先生。“牛肉的一包6块多,猪肉的5块多,鸡肉的4块多。”他介绍,除了工厂提供的餐包,还需要商家自己准备米饭和蔬菜,“搭配起来,还是考虑到新鲜度和品相的要求。”

一个关键的问题是,用加热餐包点餐人知道吗?王先生认为“不讲没有问题,大家的认同度不高”。他也承认,做菜肴包的企业参差不齐,有的厂家会用低品质的材料,“我看着也生气,能够规范一下也是好事。”

负责无厨餐饮管理营销的蔡先生认为,使用餐包是外卖行业在食品健康、美味和高效间寻求的平衡点。“能够做到门店更小,出餐更快。”他也不建议告知点餐人,一方面国家并未强制要求告知,另一方面,“在客户不了解的情况下告知,可能适得其反。”

外卖变复热食品,你怎么看?

消费者:

感觉不太舒服,应该被告知

对于外卖不是现场炒制的,点餐人又怎么看?

在磨子桥附近上班的白女士称自己“有丰富的外卖经验”,此前一周要点3~5次,在她的预设中,外卖应该是新鲜制作的,“如果是这种加热的菜肴包,不太能接受。”尽管如此,因为工作的关系,白女士表示还是要点外卖,“注意甄别吧,外卖店应该把情况告知消费者。”

“感到有一些震惊。”成都某高校的张同学说。“外婆卤肉饭”她常点,对于外卖更关注卫生,没考虑过食材。“复热的话感觉不太舒服,还那么贵。”在她看来,这对于点餐人近乎欺骗。另一位陈女士直言:“那我还不如去买方便米饭。”

“当然期待外卖是新鲜的。”最近经常吃外卖的张女士说。虽然对外卖新鲜的期望值不会太高,但即便如此,她还是难以接受外卖店这样的做法,“如果是这样做的,那我自己也可以买啊!”

“你想想,去一家餐馆吃饭,结果商家直接给你打开一个餐包,就像方便米饭那种,加热了后给你端上来,你什么感受?”消费者胡先生反问记者。

外卖平台:平台不会限制“复热”

饿了么平台相关负责人表示,饿了么平台规定,商户提供的外卖商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基础上,商户可以自主采用不同的经营形式。”美团外卖平台认为,“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允许餐饮商户通过菜肴复热的方式进行生产、售卖。同时,一旦发现餐饮商户在相关操作过程中出现不规范操作,我们也会要求商户整改并进行处罚。”

食药监局:新规鼓励明示餐食原料

“只要‘方便菜肴包\’取得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是可以添加到米饭中的。”成都市食药监局表示。至于外卖商家使用“方便菜肴包”超过了点餐人现炒的预期,“新修订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鼓励餐饮服务提供明示餐食的主要原料信息、餐食的数量或重量,但并未做强制性规定,因为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解决的是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内容。”

律师说法

是否侵犯知情权?

观点1:很难界定,知情权不包括食物的加工工序

观点2:没有对经营商品进行完整、准确告知,涉嫌侵害知情权

“很难界定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秀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知情权包括生产地、日期、质量、规格等,并不包括食物的加工工序。“当然,消费者以为是现场加工的,实际又不是——这种期望的落差是存在的,需要相关部门的界定。”

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律师邢连超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应当告知其所提供商品的价格、主要成分、生产地等情况,但没有明确规定食品加工工艺哪些需要告知,“制作工艺是菜肴包复热还是现场制作的,很难说是必须告知的”。在他看来,这只能根据惯例进行推理。“如果消费者提出了要求,那么经营者就必须告知;如果没有,那么经营者也没有必要主动告知。”不过他补充,经营者若使用了非当场制作的食材,不能做虚假宣传。

与前两位律师观点不同,北京市君泽君(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认为,经营者使用复热包的行为,对于消费者来说超出了一般大众的消费认知,其没有对经营商品进行完整、准确告知,涉嫌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可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向行政机关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成都商报记者 彭亮

实习生 张芳

摄影报道

新闻推荐

大邑县市场质监局“放管服”改革成效突出

今年以来,大邑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会精神,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力推进“多...

大邑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大邑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